土地合同如何為買房產生作用

為什麼購房者喜歡土地承包

用土地合同購買房屋是傳統融資的替代方案。 大股票照片

購買房屋的土地合同在20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非常流行。 當時,分期付款合同(有時稱為契約契約)提供了比機構貸款人更高的利率和嚴格的資格標準更具吸引力的融資條款。

貸款需求減弱並且利率下降到8%以下時,土地合同開始消失。 但他們並沒有完全消失,實際上,在抵押貸款危機期間,他們已經回到了市場。

當大銀行將他們拒之門外時,以前的房主失去了房屋贖回權或通過賣空出售,開始依靠土地契約作為融資選擇。

什麼是分期付款銷售土地合同?

分期付款銷售合同是要求定期付款的任何類型的合同,但在房地產中,通常被稱為土地合同,契約契約或銷售合同。 “土地”一詞具有誤導性,因為土地合同可用於購買任何類型的房地產,無論是否進行改善。

分期付款銷售合同規定了銷售價格,首付金額,利率,每月(或定期)付款金額以及各方的責任。 它涵蓋了誰將維護住房,支付保險費和財產稅(通常是買方)等責任。 如果買方停止分期付款,合同將包括對賣方的追索權。

具體細節:

全包(環繞)土地承包

以下是它的工作原理。

  1. 假設銷售價格是$ 100,000。
  2. Vendee放下10,000美元。
  3. Vendee同意支付90,000美元,利息為6.5%,支付567美元。
  4. 現有相關貸款為50,000美元,按5%利息支付,付款268美元。
  5. 賣方獲得4萬美元股權的6.5%利息,現有5萬美元按揭貸款的1.5%利息和每月299美元的利潤。
  6. Vendee還支付稅款,保險和所有權的所有其他費用。

直接契約

直銷合同不存在利益上的重疊。 賣方可以同意直接向現有貸款方支付費用,並向賣方支付另一筆款項,或者賣方可以向賣方支付一筆款項,賣方將支付款項給潛在的貸方。

讓我們看一下直接合同中的前一個例子:

  1. 銷售價格為10萬美元。
  2. Vendee放下10,000美元。
  3. Vendee在現有的50,000美元貸款餘額中支付268美元,利息為5%。
  4. Vendee以40,000美元的自有資金向Vendor支付第二筆款項,利息為6.5%,每月支付253美元。
  5. 兩筆支付總額為521美元,這使得Vendee每月在整個環節中節省46美元。

銷售力量

基礎貸款中的加速條款

今天的所有貸款都包含加速異化條款 。 貸款人長期以來一直稱貸款即期到期,如果買方取得了現有貸款的 “所有權”,應付款項。 這是因為貸款人希望買家有資格,支付貸款點更高的利率

Sue Heimbichner是薩克拉門托芝加哥標題公司的一名託管人員 ,自1976年以來一直從事這項業務,並觀察土地合同的流行情況。 這一時期最大的訴訟之一是由購買者將所有權歸屬於聯邦儲蓄和貸款協會所持有的現有抵押貸款。 國會通過了1982年的“存款機構法”,有效地消除了接管現有貸款的能力。

Heimbichner表示,今天的貸款人傾向於以另一種方式看待。 “有些貸方很高興能夠支付他們的款項,”她說。 但不要試圖接管政府支持的貸款。 “你不想與政府混淆,”Heimbichner警告說,“因為你會受到打擊。” 如果您的土地合同包含現有的抵押貸款,您應該徵詢房地產律師的意見。

政府支持的貸款樣本是房利美或房地美,政府貸款是FHA或VA。

Vendee的權利捆綁

出於所有實際目的,Vendee擁有該財產並有權:

對買方的好處

賣方的利益

買家須知

賣家提示

本文不應被誤解為提供法律建議。 只有律師可以提供法律建議。

在撰寫本文時,Calvin BRE#00697006的Elizabeth Weintraub是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市里昂房地產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