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租賃選項和租賃購買銷售

租賃期權銷售是20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流行的融資工具。 它們主要是用來規避抵押貸款中的異化條款 。 支持者聲稱這次出售並不是真正的銷售,因為這是一項租賃; 然而,法院另有爭議。

今天,購買選擇,租賃選擇和租賃購買協議是三種不同的融資文件。 這些差異是特定於國家的,並非所有國家都有相同的法律。

在與賣方達成協議之前,買方應該徵得房地產律師的意見。 以下信息僅供參考,並不意味著被視為法律建議。

選項基礎

租賃選項基礎

租賃購買基礎

做租賃選擇/租賃購買

聘請房地產律師提取文件並解釋您的權利,包括擁有權和違約後果。 該財產可能受到包含轉讓條款的相關貸款的擔保 ,使貸款人有權在出售時加速貸款。

有時賣家會將選擇權交給房地產經紀人作為全額佣金 。 代理商並不總是參與行使租賃選擇權或履行租賃購買協議,即使您保留了房地產代理商的代理權 ,您仍然需要一名房地產律師。 代理不是律師,不能提供法律建議。

在租賃購買的情況下,獲取所有披露信息並進行盡職調查,就像您定期出售一樣。 意即:

賣方和買方的租賃優惠

租賃購買協議通常由難以出售物業的賣家提供。 想想看, 如果該房產很容易賣出,那麼賣家就會把它賣給一個傳統的買家,他會向賣家支付現金。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房地產律師。

在撰寫本文時,Elizabeth Weintraub,DRE#00697006是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市里昂房地產經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