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禮物和; GST免稅在2013年
以下您可以找到ATRA為2013年納稅年度的這些類型的聯邦稅收提供的摘要。
要全面了解ATRA對所得稅, 遺產稅 ,贈與稅和世代轉移稅的變化,請參閱2013年新遺產稅和所得稅法。
2013年遺產稅,禮品稅和生成跳過轉讓稅法的變更
- 新的和更優惠的遺產稅 , 贈與稅和跳過轉世避免稅以及不太優惠的稅率已經生效。 根據ATRA的規定,聯邦遺產稅免稅已被列入通貨膨脹指數,因此從2012年的522萬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525萬美元,但超過這一數額的遺產的遺產稅稅率已從2012年的35%增加到40 %。此外, 終生贈與免稅也被列入通貨膨脹指數,因此從2012年的522萬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525萬美元,最高贈與稅率從2012年的35%上升到2013年的40% ;最後, 跨代轉讓免稅也被列入通貨膨脹指數,因此從2012年的522萬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525萬美元,最大跨代轉讓稅率從2012年的35%上升到2013年的40%。 2014年及以後的年度,這些統一的免稅額將繼續被列入通脹指數。
- 已婚夫婦聯邦遺產稅免稅的 “可移植性”已成為永久性的。 在2009年和前幾年,已婚夫婦可以通過在其遺產計劃中納入“ AB信託 ”,將聯邦遺產稅免稅額度提高兩倍。 TRA 2010取消了AB信託在2011年和2012年對聯邦遺產稅進行規劃的需要,允許已婚夫婦將第一位配偶的遺產稅免稅部分的任何未使用部分添加到死亡配偶的遺產稅豁免中,這通常被稱為作為“ 遺產稅免稅的便攜性 ”。 ATRA使已婚夫婦在2013年及以後永久免稅的可行性,這意味著2013年,已婚夫婦可以向其繼承人免交聯邦遺產稅1050萬美元,絕對沒有任何計劃。 然而,請注意,即使已故配偶的遺產不會被徵稅(換句話說,其價值低於5.25百萬美元),仍存活的配偶將被要求提交美國國稅局表格706 , 美國美國遺產跳過轉移)納稅申報表 ,為了利用已故配偶的未使用遺產稅豁免,否則已故配偶的免稅將會失去。
- “提貨稅”沒有復活。 根據聯邦法律,2005年“ 提貨稅 ”逐步取消。 提取稅是州財產稅 ,相當於聯邦遺產稅法的一部分,由州稅務機關收取。 如果允許遺產稅法恢復到2001年生效的法律,那麼在2013年,加稅將突然重新出現,這意味著加利福尼亞州 , 佛羅里達州和德克薩斯 州等州將再次出現以提取稅的形式收取國家遺產稅。 不幸的是,對於沒有獨立遺產稅的州來說,ATRA沒有恢復提貨稅,因此它仍然處於休眠狀態,不會很快重新出現。 關於目前有獨立遺產稅的州的列表,請參閱州遺產稅和免稅圖表 。
- 在一些州,需要對州的遺產稅進行特別規劃。 迄今為止,沒有頒布獨立國家遺產稅的州已經使已婚夫婦之間的國家遺產稅免稅便攜式。 這意味著,在州財產免稅和聯邦遺產稅豁免之間存在差異的州(例如緬因州,2013年的遺產稅免稅額僅為200萬美元,州和聯邦豁免之間的差額為325萬美元) ),已婚夫婦需要在其遺產規劃文件中加入專項規劃,以便利用配偶的國家遺產稅豁免。
- 生成跳過信託需要特別規劃。 雖然如上所述,已婚夫婦之間的遺產稅免稅已經變得可移植,但是這一代跳過轉讓稅的豁免尚未實行。 這意味著,為了讓已婚夫婦利用夫妻雙方的代跳過渡稅免稅優惠,在已婚夫婦的遺產規劃文件中將需要進行特別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