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已故配偶的未使用遺產稅免稅
遺產稅免稅的可攜性是什麼意思?
遺產稅免稅的可移植性意味著如果一方配偶死亡並未充分利用其5,000,000美元(2011年,或2012年5,120,000美元,2013年5,250,000美元,2014年5,340,000美元,2015年5,430,000美元),聯邦遺產稅豁免,那麼倖存的配偶可以選擇拿起未使用的豁免,並將其添加到尚存的配偶自己的豁免中。
多麼偉大的概念,對嗎? 那麼請記住,歷史上,“AB信託”系統旨在完成可移植性選舉。 根據AB信託遺產計劃,當第一位配偶死亡時,他或她的遺產將被分為兩個單獨的信託,一個相當於聯邦遺產稅豁免(這是“B信託”),另一個超出豁免的金額(這是“A信託”)。 (請注意,如果已故配偶的遺產價值不超過遺產稅豁免,則只需創建和資助“B信託”)。通過將已故配偶的遺產分為兩部分,AB信託計劃允許B信託在倖存的配偶去世後將遺產稅免費交給繼承人。
由於未亡配偶的遺產稅豁免可用於其遺產的價值,因此AB信託計劃將允許已婚夫婦兩次免除聯邦遺產稅免除聯邦遺產稅。 (注意:在一些州徵收單獨的州財產稅,“ABC信託”計劃是必要的,而不是AB信託計劃。)
但現在,隨著對遺產稅免稅的可移植性的引入,已婚夫婦不必使用AB信託計劃來利用配偶的遺產稅免稅優惠。
可移植性示例
例如,如果Bob和Sally結婚,Bob在2011年去世,並且只使用他的$ 5,000,000美元聯邦遺產稅豁免中的$ 3,000,000,那麼Sally可以選擇拿起Bob未使用的$ 2,000,000免稅,並將其添加到她的遺產稅豁免中。 假設莎莉沒有使用任何她的遺產稅免稅終身禮物,並進行可移植性選舉,那麼莎莉2013年將獲得7,250,000美元的豁免(鮑勃的未使用的2,000,000美元豁免加上莎莉的5,250,000美元豁免= 7,250,000美元的豁免)。
如何做出適當的可移植性選舉
那麼莎莉如何去選舉使用鮑勃的未使用遺產稅豁免? 對於未亡配偶正確選擇使用已故配偶的未使用遺產稅免稅,尚存配偶必須及時提交美國國稅局表格706 ,美國遺產(和世代跳票)納稅申報表。 表格706在死亡配偶死亡日期後九個月或之前到期; 但是,可以通過在表格截止日期之前或之前提交IRS表格4768 ,延長提交時間延期申請表和/或支付美國房地產(和世代跳票)稅,申請自動六個月延期。 706。
注: 2012年2月17日,美國國稅局發布2012-21號公告 ,其中規定,即使未亡配偶未能及時提交4768表,即可在死後15個月內完成可轉移性選舉。
遺產稅免稅的可移植性的未來是什麼?
雖然TRUIRJCA的條款將於2012年12月31日到期,但ATRA的條款已將便攜性作為已婚夫婦的永久選擇。 當然,華盛頓所做的任何“永久”任何東西都是永久的,直到做出決定後才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