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的定義
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不可撤銷的信任可以實現各種遺產規劃目標,特別是對於較大的遺產,包括減少甚至消除遺產稅,並為尚存的配偶,後代和其他受益人提供資產保護。
以下是不可撤銷信任如何工作的基礎知識。
成立和資助不可撤銷的信託
所有的信託都是可撤銷的或不可撤銷的 。 當設保人 - 組建和發起信託的人創建可撤銷信託時,他通常擔任受託人並繼續管理他投入的資產和財產。 因此,信託所賺取的所有收入都由他個人承擔 - 他仍然在技術上擁有該房產,因為他保留隨時取消或甚至完全取消信託的權利。 他的信託資產的價值計入他的個人財產,以確定其是否欠稅。
不可撤銷信託的設保人不能擔任受託人 。 他利用他的資產和步驟為信託提供資金,指定其他人管理該財產。 作為回報,信託支付其所得稅。 設保人為信託資助的財產不再是他的財產,因此不對其個人財產作出貢獻。
不可撤銷的信託通常會消除他的遺產在聯邦或州一級欠繳遺產稅的任何可能性。 不可撤銷信託所持有的財產不容易受到債權人或可能向其本人或信託受益人提起的訴訟。
不可撤銷的信託類型
除了隱瞞遺產稅外,不可撤銷的信託可用於多種目的。
它可以形成一個或多個特定的目的。
- 繞行信託在其死亡時接受設保人的財產並為其尚存配偶的利益持有。 她可以使用財產並從信託中獲得收入,但她在技術上並不擁有資產 - 信託確實。 這可以防止當她去世時財產被納入她的遺產中。 儘管“國內稅收法”規定了無限制的婚姻扣除,允許配偶將其遺產免稅轉讓給未亡配偶,但如果尚未再婚,尚存配偶可能會產生遺產稅,最終她將遺產交給非配偶,如她的孩子或其他受益人。
- 特殊需要的信任可以為殘疾的受益人提供,如果他們繼承,他們將失去政府的好處。 受託人可以向特殊需要的受益人提供某些增量禮物,以便她可以享受信託資產的利益而不損害其利益,同樣因為她並不親自擁有遺產。
- 當設保人去世時,可設立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以接受人壽保險收益。 如果該信託擁有該政策,則所得款項不會用於遺產稅的設計人財產。
- 慈善信託的設計可以讓受益人在信託財產轉移至慈善機構之前的一段時間內接受收入。 這被稱為慈善信託。 它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工作 - 慈善領導信託允許慈善機構在餘額轉移給其他受益人之前的一段時間內獲得收入。 兩者都有房地產和所得稅優勢。
存在許多其他類型的不可撤銷的信託 - 這些只是少數幾個更常見的信託。 如果您有特別的關注,請與律師交談,您認為這樣的信任安排可能適合您。
注:州和聯邦法律定期更改,上述信息可能不反映最近的變化。 請向律師諮詢最新的建議。 本文中所包含的信息並非作為法律建議,它不能代替法律建議。
也被稱為 Inter Vivos不可撤銷的信託,不可撤銷的生活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