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聯邦遺產稅?

聯邦遺產稅是死後轉讓財產的稅

美國聯邦遺產稅退稅。 IRS

聯邦遺產稅從2010年1月1日起被廢除,但後來又被追溯至12月17日的1月1日。這項稅收是在他去世後將一個人的資產轉移給他或她的繼承人和受益人。 儘管其遺產執行人保留在備用日期對所有物品進行估價的權利,但總應納稅額是將死者死亡之的所有資產的公平市場價加起來計算得出的。

從總額中減去信用額度和可允許的遺產稅減免,然後在稱為豁免的某個閾值上對余額適用稅收百分比。

誰受聯邦遺產稅的影響?

每個美國公民的財產都需要繳納聯邦遺產稅,但是很少有遺產實際上需要支付。 國內稅收法案有效地為每位美國公民提供一張“優惠券”,用於對他的遺產稅法案進行豁免 - 豁免。 2009年該豁免價值350萬美元,2010年和2011年價值500萬美元。2012年增加至512萬美元,2013年增至525萬美元。到2014年,增至534萬美元,然後再增加至2015年為543萬美元,2016年為545萬美元,2017年達到549萬美元。

那麼這種豁免是如何工作的呢? 如果淨資產(通過允許的遺產稅抵免和扣除減少的遺產)的價值不超過549萬美元或當前的免稅額,遺產將轉給其繼承人和受益人,免徵聯邦遺產稅。

如果淨資產超過5.49百萬美元,則只有超過這個數額的價值才會被徵稅。

一點歷史

根據稅收減免條款,2010年失業保險再授權和就業創造法案 - 簡稱“TRUIRJCA” - 對於通貨膨脹而言, 不動產稅免稅被指數化,這意味著它將每年遞增,以跟上經濟的步伐。

TRUIRJCA將稅率設定為35%。 這些規定只應保留到2012年12月31日,屆時聯邦遺產稅法應該恢復到200和2002年生效的規定。

這意味著2013年1月1日,聯邦遺產稅免稅額應該再次下降到100萬美元,稅率將升至55%。 但國會和奧巴馬總統在2013年初採取行動通過美國納稅人減免法案 - 簡稱“ATRA” - 該法令對TRUIRJCA下實施的遺產稅, 贈與稅和轉世避稅轉移稅的規定進行了長期修改。

首次在TRUIRJCA下推出的已婚夫婦之間的遺產稅免稅的可移植性也被永久化。 這種可攜帶性規定允許一方配偶的遺產將未使用的聯邦遺產稅免稅額轉移給未亡配偶,以便她可以繼承遺產,但遺產不會超過她自己去世時的免稅額。

如果房地產是可徵稅的,會發生什麼?

如果遺產超過了死者遺屬年份的聯邦遺產稅豁免,遺產必須提交聯邦遺產稅退稅表706,美國遺產(和世代跳票)納稅申報表

表格706必須在死者死亡日期後九個月內向國稅局提交。 表格706應在同一時間支付遺產稅。 雖然自動延期可以申請使用表格4768,申請延長時間來申請退稅和/或支付美國房地產(和世代跳票)稅 ,但支付本身不能被延遲,而不會產生利息。

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由於其價值不超過免稅額且遺囑執行人希望將遺囑提交給未亡配偶而需要繳納稅款,即使未繳納稅款,也必須提交聯邦遺產稅納稅申報表。 回報將簡單地表明可移植性選項正在被執行,從而提醒IRS注意這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