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在結算前佔有

考慮提早購買物品時,請謹慎行事

擁有房屋通常會在賣方關閉時從賣方轉移到買方,但在某些情況下,購房者要求賣方在關閉前給予買方早期擁有權。 當他們的公寓租賃結束時(或者他們的房屋已經售出),買家通常會提出這樣的要求,並且他們需要在新家的結束日期之前有一個住所。 在簽署此類協議之前,本地賣家和買家應諮詢其律師提出的關於提早購買者佔有權的問題和疑慮。

早期擁有陷阱

賣方作出最終決定,即早期擁有是否對其交易有意義。 但是,大多數上市代理都會阻止這種情況,因為太多事情可能會出錯。 例如:

如果您確實同意早期買方佔有,應該用書面協議來處理,說明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房地產經紀人可以提供標準合同附錄,涵蓋早期買方擁有權。 如果你願意,律師可以起草文件。

對買方早期擁有協議的考慮

有時候買方在關閉前擁有可以幫助雙方。 如果您覺得這是一個好的舉措,只需謹慎行事。 在您同意之前,盡可能徹底地檢查您的買家。

如果我沒有從上市代理的角度指出(不是買方代理人的意思),我也會失職,許多上市代理商都強烈反對早期買方佔有。 原因是早期擁有給買家太多時間在房子周圍徘徊,想想購買。 買家可能會注意到他們以前忽略的東西,他們手上有這麼多時間。

現在他們無法忍受的事情。

從上市代理的角度來看,這些事情最好在關閉銷售後發現,而不是之前。 因為在銷售結束之前,買家經常可以取消。 多年來,我聽到一些買家感嘆如果他們在關門前住了一段時間,他們從來沒有買過。

首頁購買專家Elizabeth Weintraub編輯。

在撰寫本文時,Elizabeth Weintraub,CalBRE#00697006是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市里昂房地產經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