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授予者的定義以理解你的契約
契約不是寫在石頭上,永遠不會被改變。 設保人或受讓人可以修改契約,以包括契約和其他限制條款,說明如何使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回收一項財產。
了解法律語言
明確設定設保人和受讓人對於契約非常重要。 語言模糊,各方身份不明確的行為有被質疑的風險,並將買賣雙方告上法庭。 這是始終確保您獲得產權保險政策的原因之一。
授予者角色在各種各樣的事蹟
設保人表達的契約類型在各州之間各不相同。 買賣雙方應與律師坐下來了解他們將傳達或接受哪種類型的契約以及為什麼。
這是一個法律問題,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地產公司不願意向購房者和賣主提供這樣的建議。
所有權人員和託管人員等公司職員通常不是律師,因此法律禁止提供法律建議。
一般擔保契據 - 發送一般擔保契據的設保人確認標題“良好且可銷售”,即標題中沒有可能阻止他出售該財產的留置權,並且他是擁有權利的人出售該物業。
一般保證契約可保護受贈人免於追溯到物業起源的標題。 因此,一般保證契約為買家提供了房地產銷售中最大的保護。
並非每個州都使用一般保修契約。 所以它不像你去挑選你的行為。 請諮詢您的關閉公司或所有權保險公司,以確定特定於您的情況和您所在州的契約類型。
特別擔保契據 - 特殊擔保契據的設保人對擔保人擁有所有權,對設計人擁有該財產之前發生的任何所有權缺陷不承擔任何責任。 受贈方或買方在接受特殊擔保契約的財產時受到的保護有限,因為有可能任何早於賣方的問題都可能會反過來困擾他們。
贈與契據 - 贈款契據的授予人傳達財產,並保證他沒有將該財產同時出售給其他人。 他還保證除了他所披露的信息外,沒有額外的留置權或產權負擔。
Quitclaim D eed -一項離職申請書的設保人對標題或其傳遞財產的合法權利不作任何保證。
法律規定, 無條件的契約為受贈者提供了最少的保護,因此他們通常不會被不相識的當事人使用。 在繼承人,離婚和逆權管有案件不確定的情況下,這種契約最常用於家庭成員。
其他文件命名授權者
不動產契約通常以設保人和受讓人的名義命名,但其他文件要求這些當事人的身份要清楚,包括:
- 房地產租賃
- 車輛銷售和所有權文件
- 商業夥伴關係
- 融資合同
- 威爾斯
在撰寫本文時,Elizabeth Weintraub,CalBRE#00697006是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市里昂房地產經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