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於對沖基金幾乎不可能為新的投資者
現在,我想花一些時間來解釋新投資者獲得高質量對沖基金幾乎不可能的原因,以及一些涵蓋所謂私募投資的規則。 (私人配售意味著您沒有機會作為公眾成員參與投資,例如通過經紀賬戶在證券交易所購買,而不是僅提供給選定的一組在技術上,如果你的姐夫開辦了一家新公司推出一系列冷凍酸奶攤,而你有機會在普通大眾不買的情況下購買股票,這將被視為私募投資。 )
為了理解對沖基金對於大眾來說難以接近的原因,您需要知道,即使對沖基金是私人持有的,並且通常以有限合夥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構建,其有限合伙單位或有限責任公司成員單位在大多數情況下證券。
對於規模較小的基金經理來說,這些規則非常複雜且經常令人望而卻步,因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允許通過豁免幾種不同類型的集合投資工具來避免註冊要求。 這些豁免中的大多數但不是全部都在稱為“法規D”的內容中找到。
在這裡,在條例D中,你發現新投資者購買對沖基金非常困難的原因。
在某種程度上,這對社會實際上可能是一件好事,因為按照收入和淨資產衡量,普通投資者往往經驗較少,財務複雜程度較低,容量較低,無法吸收來臨的重大風險與許多對沖基金戰略。 相反,他們最好的辦法就是避免試圖完全進入對沖基金並拋出毛病, 投資於指數基金或被動策略,或許通過單獨管理的賬戶(如果他們至少有數十萬美元)進行投資,同時關注稅收效率並保持共同基金費用比例合理。
儘管如此,讓我們來深入研究法規D並發現一些要求和限制。
理由1:法規D使未經認可的投資者在名冊上的席位數量有限
具體而言,規則D有三個非常重要的部分:規則504,規則505和規則506.這三條規則各有不同的優點和缺點,但共同點是它們允許公司或對沖基金從投資者籌集資金,而無需提交大量文書工作。
常見的限制是無法從超過35個未經認可的投資者那裡籌集資金,或者在任何12個月的時間內籌集不超過500萬美元的資金。 (更多信息,請閱讀什麼是認可投資者?)。
理由2:多年來,監管規定D違反法律宣傳對沖基金
多年來,法規D第504,505和506條通常禁止廣告,使您幾乎無法了解對沖基金的機會,除非您與附屬經紀商有現有關係。 這一規定旨在保護投資者,但一些商業出版商認為它現在已經過時,並且出於所有意圖和目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改變了立場。 不管出於何種原因,對沖基金基本上沒有利用自己的營銷能力,因為一些商業新聞記者認為他們會這樣令人不寒而栗。
隨著新規則成為景觀的一部分,未來是否會繼續如此,只有時間會證明這一點。
理由3:對沖基金普通合夥人可以承認自己想要的人
對沖基金的經理人,普通合夥人和其他高管可以無條件地接受或拒絕任何他們想要進入基金的人,任意歧視。 這與投資共同基金或投資股票有不同的地方,任何有能力購買股票的人都有權這樣做。 這可以通過很多方式使對沖基金受益。 例如,投資組合經理可以確保只有具有相同資本分配政策的志同道合的投資者被接納,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未來的衝突和分心。 不幸的是,這也意味著,如果外部人尚未進入投資或以其他方式連接到基金的人的軌道內,那麼外部人將難以獲得訪問權。 這是私人銀行和財富管理公司可以發揮作用的領域,將投資者介紹給基金經理,反之亦然。
一個完美的例子是目前世界上最著名的投資者。 當沃倫巴菲特開始對沖基金時,除非你與他,他的家人,現有投資者或他的導師本傑明格雷厄姆有聯繫,否則你可能不會聽說他。 他最初的七位合夥人包括家庭成員和他的大學室友的家人。
理由4:您可能不符合對沖基金的最低投資要求
經營對沖基金的人可以在大多數情況下設定他或她想要的最低投資額。 由於根據D規則504,505或506豁免規定可以被允許的投資者總數有限制,因此他們希望將這一數字提高。 一些對沖基金要求最低投資額為10萬美元,而其他對沖基金可能需要25,000,000美元或更多! 這只是一個效率問題。
當我和我丈夫開始計劃推出即將到來的全球資產管理公司時,我自己也遇到了這個問題。 我們打算推出的第一批服務之一就是所謂的私人帳戶。 雖然不是對沖基金,因此不受我們在此特定章節中討論的證券法規的約束,但這種安排將允許富裕和高淨值個人,家庭和機構在第三方託管人處設立賬戶然後給予我們堅定的酌處權; 我們用它來建立和維護一個定制的投資組合,使用我們在管理自己的家庭財富時使用的相同的投資理念。 在很多方面,這就像擁有專門為您創建的私人共同基金; 試圖將個體證券的稅收優勢與將整個工作外包給專業投資組合經理的便利優勢相結合。 它也傾向於涉及比對沖基金低很多的費用,儘管授權受到更多限制。 例如,一個對沖基金可以拿出銀行債務並獲得整個公司,這是你在私人賬戶中所做不到的,因為我們正在設立它們。
當我們在研究這個結構時,我原本想把最低投資設定在100萬美元到5,000萬美元之間。 這是我的丈夫在許多下午和晚上的討論後說服我,將其降低至50萬美元。 即使如此,當我宣布它時,我聽到很多失望的人。 我一直在試圖找到一種方法,有效地將最低限額降至25萬美元,至少在一開始就是等待名單上的人,這仍然遠遠超出了典型美國家庭的範圍。
我沒有做出這種排斥的願望。 現實情況是,為小公司服務的標準太難以達到我所希望的標準,而且我也沒有興趣收取這麼多地區性銀行和信託公司的費用。 這意味著不得不關閉大門。 這是一個基於權衡分析和數據的務實決策。 也許有一天,我們會推出共同基金或交易所自己的交易基金,以便讓其他公司的方式可以讓小客戶接觸到我們的服務 - 毫無疑問,那些富有投資感的投資者會分享我們對被動投資的興趣,基於價值的方法和稅收效率 - 但這絕對是一個挑戰。
最後,不要忘記,對沖基金不是一種投資類型,它是一個涵蓋海濱並且不可能分類的通用術語
當有人說他們買了一隻“對沖基金”時,它並沒有真正告訴你什麼。 對沖基金不一定是一個好的投資,而不是一個股票的好壞。 這只是一個描述性術語,告訴您您正在處理某種可能未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的匯集投資基金,因為它屬於法規D豁免條款之一。 你可以擁有一家對沖基金,專門從事購買和出售酒店,一家以價值投資為基礎購買股票,一家交易美術品,或者買賣稀有毛絨動物! 對沖基金可能無債或高槓桿。 它可以將其活動集中在美國境內或境外的資產上。 可能性的列表是無止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