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沒有經驗處理他們所愛的人死後發生的事情,他們被任命為個人代表/執行人來解決遺產問題。 本指南的目的是提供遺產檢測所需的六個步驟的概述。
01產業結算的第一步 - 庫存
在被任命為個人代表/執行人之前,遺產審判的第一步是找到所有死者的遺產規劃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
被繼承人的遺產規劃文件可能包括遺囑和遺囑 ,葬禮,火化,埋葬或紀念指示,和/或可撤銷生活信託 。 原始文件應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直到他們可以交給莊園律師。
被繼承人的重要文件將包括關於被繼承人資產的信息,包括銀行和經紀人對賬單,股票和債券證書,人壽保險單,公司記錄,汽車和船名以及契約; 以及有關死者債務的信息,包括水電費,信用卡賬單,抵押貸款,個人貸款,醫療賬單和葬禮賬單。 請參閱某人死後需要什麼文件? 了解需要找到的具體文件的詳細清單。 從這些文件中應該列出死者擁有和欠下的東西,每個資產的名稱(以死者的個人名義 ,作為共同的租戶 , 聯名或信託),以及資產和債務有聲明,聲明中所列資產或債務的價值以及聲明的日期。 另外,應當預留死者的前三年所得稅申報表。
一旦死者的重要文件被整理完畢,下一個將與遺產律師見面,並與遺囑認證法院共同開庭。
02遺產安置第二步 - 打開遺產遺產
一旦死者的法律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經過整理後,下一步遺產審查工作就是與遺產代理人會面,並與遺囑認證法院正式向遺產代理人開放遺產遺產。 有關如何開設遺產遺產地的詳細指南,請參閱開設遺產遺產的逐步指南 。
一旦房地產律師收到足夠的信息起草開庭遺產所需的法院文件,被指定擔任遺囑人遺囑的遺囑代理人/執行人以及遺囑中指定的受益人,或者如果沒有遺囑繼承人的遺囑將被要求審查並簽署打開遺囑認證遺產所需的文件。 雖然這些文件因國家不同而不同,甚至在同一州內也有不同的縣,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 遺囑管理申請
- 個人代表/執行人的宣誓和接受
- 任命居民代理人
- 加入者,豁免和同意
- 請願放棄債券
- 承認遺囑的意願
- 委任個人代表/執行人
- 免除債券
- 行政管理/信件遺囑
遺囑認證遺產一旦與遺囑認證法院一起開庭,下一步就是為死者的全部資產確定死亡日期。
03遺產清償第三步 - 重估遺產資產
必須聯繫死者資產所在的所有金融機構以獲取死亡日期值。 對於包括房地產在內的資產,包括珠寶,藝術品和收藏品在內的個人物品以及緊密經營的企業,他們需要由專業評估師進行評估。
雖然遺囑認證法院只會要求將遺囑人的遺囑檢驗資產列入遺產名錄的遺囑死亡日期,但如果遺囑人的遺產是以聯邦和(或)州死亡稅為目的而徵稅的 ,那麼死亡日期值也將需要為死者的遺囑認證資產設立,包括擁有遺囑權 的全體或聯名住戶作為租戶擁有的資產, 死亡和轉移死亡賬戶,人壽保險,退休賬戶(包括IRA和401(k)和年金)以及年金。 請參閱什麼是無遺囑資產並且它們是否包含在您的遺產中? 以確定死者所擁有的非遺產資產(如果有的話)。
一旦為死者的資產確定死亡日期的價值,下一步就是支付死者的最終賬單和管理該遺產的持續費用。
04遺產清償第四步 - 支付遺屬的最後賬單和遺產費用
個人代表的工作是找出死者在死亡時欠下的賬單,確定賬單是否合法,然後支付賬單。 個人代表還負責支付管理遺產的持續費用,包括法律費用,會計費用,水電費,保險費和抵押款。
一旦個人代表/執行人已經支付了死者的最終賬單並且控制了遺產支出,下一步就是支付可能到期的所得稅和死亡稅。
05房地產和解第5步 - 支付稅款
一旦個人代表/執行人已經支付了最終賬單並且控制了遺產支出,那麼對遺產進行檢驗的下一步就是支付可能到期的所得稅和死亡稅 。
個人代表/執行人員需要準備並提交死者的最終聯邦和/或州所得稅申報表,並及時繳納任何可能應繳納的稅款。 最終的聯邦所得稅申報表(IRS表格1040)將於死者死亡年後的4月15日到期。
除了提交死者的最終所得稅申報表外,如果遺產在管理過程中賺取收入,則個人代表/執行人員需要準備並提交所有必要的聯邦遺產所得稅申報表( IRS表格1041 )以及任何所需的州財產所得稅申報表。
如果被繼承人的財產因聯邦和/或州財產稅而需要納稅 ,那麼個人代表/執行人將負責準備和提交聯邦遺產稅退稅(IRS表格706)和/或州遺產稅和/或遺產退還,並支付稅款。
請注意,即使不支付遺產稅,有些遺產可能需要提交聯邦遺產稅退稅。 請參閱何時需提交聯邦遺產稅申報表? 以確定是否需要為死者遺產提交表格706。
請參閱某人死後應繳納什麼類型的稅款? 為可能到期的各種稅收和需要歸檔的納稅申報提供指導。
一旦所有的所得稅和遺產稅問題得到解決,安置遺產的最後一步就是分配給遺產受益人的遺產。
06房地產和解第六步 - 分配和終止
在向遺產受益人進行任何分配之前,個人代表/執行人員必須確保已經支付了管理遺產和所有稅款的每一筆開支,或者已經預留了足夠的資產來支付最終賬單和稅款。 否則,如果個人代表/執行人員選擇向遺產受益人進行分配,但後來出現費用,那麼個人代表/執行人員將不得不自己掏腰包支付這些費用。
如果遺產的管理預計需要一年以上的時間,那麼個人代表/執行人員應與遺產律師和會計師密切合作,計劃撥出足夠的資產來支付遺產支出,並向遺產受益人進行分配多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