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產權轉讓給房地產的房地產契據
如果你去縣法院,或者記錄房地產行為,你可以查閱所有房產證券的歷史(以及其他影響所有權的事項,例如貸款和這些貸款的發行),並將其放在非常大而重的書籍中。
當然,今天的轉賬是以電子方式記錄的,但是所有標題都是從美國專利在這些書籍中籤發之日起記錄的。
有兩種類型的書籍:授予者和受讓人。 那些包含賣方賣方信息的人稱為Grantor。 包含正在購買的買方信息的那些被稱為承兌人。 有時候這些書是混合在一起的。
格蘭特德德
在加利福尼亞轉讓所有權最常用的財產契據是授予契據,儘管使用其他類型的契約並不違法。 贈款契據中包含兩項擔保:
- 設保人指出,該物業尚未出售給任何其他人。
- 設保人指出,除賣方已經向買方披露的產品外,該產權不受任何負擔的負擔 。
授予契據不需要記錄為有效,也不需要公證是有效的,但大多數銷售者確實要求公證人見證契據,承認賣方是契約簽署人。 而且大多數買家都希望保護記錄,以便“向全世界發出建設性的通知”,說明該房產已經售出。
根據加利福尼亞州法律和你的州法律可能有所不同,證明契約必須包含六個基本要素。 這六個項目被定義為:
- 書面文件。
- 轉讓所有權的條款,稱為授予條款。
- 授予人和受讓人的姓名。
- 對正在轉移的房產的描述。
- 執行,交付和接受。 它必須由主管設保人簽署,這意味著未成年人和無能的人不能簽署契約; 在賣方仍然活著(不是死後 )的情況下給予買方,並由買方接受。
- 授予者的簽名。
保修契約
保修契約遍布美國,但在中西部和東部各州更為常見。 它們與贈款契據非常相似,但有一個主要例外:贈與契據包含兩項擔保,但擔保契約包含三項擔保:
- 設保人指出,該物業尚未出售給任何其他人。
- 設保人指出,除賣方已經告知買方之外,該財產不受任何負擔的負擔。
- 更重要的是,設保人將對所有人的索賠進行擔保和辯護。 這意味著設保人保證承租人的產權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產權的缺陷,即使缺陷是由先前所有人造成的。
Quitclaim事蹟
Quitclaim契約用於表達設保人可能擁有的任何權益。 設保人可能是合法所有人,或設保人可能永遠不會在描述該財產的契約上被正式識別。
在離婚時,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使用無條件聲明,將財產從一方配偶轉讓給另一方。 如果已婚人士將財產的所有權視為單獨或分居或可能在婚前取得財產,則可能會要求無權的配偶在將財產出售給第三方時簽署離職申請書,以便確保那些不在契約上的配偶以後不會回來並且要求該財產。
其他類型的契約
- 稅務契約。 如果財產稅是未付的(拖欠年份的數量因國而異),並且該財產用於支付後退稅,通常使用稅收契據將所有權轉讓給買方。
- 禮物行為。 錢或對價的交換通常被稱為“愛和感情”,這意味著財產轉移而不付錢。 禮品契約通常用於在相互關聯的人之間轉讓標題。
- 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的契約。 支付給貸款人的賣家有時會與貸款人談判以接受抵押品贖回權,這意味著賣方已將財產轉讓給貸方以避免止贖。 但是,契約仍可能出現在賣家的信用報告中 。
有關物業契約及其法律後果的更多信息,請聯繫當地的房地產律師,因為本網站無法提供法律建議。
在撰寫本文時,Elizabeth Weintraub,CalBRE#00697006是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市里昂房地產經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