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 當禮品退稅需要提交禮品時

如何確定是否需要提交禮品退稅 - IRS表格709

聯邦贈與稅是迄今為止誤解最多的稅種之一。 聯邦贈與稅適用於將財產從一個人轉移到另一個人,而收受人不為該財產支付公平的市場價值 ,或者,在現金禮物的情況下,收受人沒有給予任何有價物以換取現金。 如果您在任何特定年份的過程中向其他人轉讓其中一種或多種類型的轉賬,那麼您可能需要提交美國國稅局709號表格,美國禮品(和世代跳票)納稅申報表 ,你做了。

對於2013納稅年度,此類轉賬將要求轉賬人在下列情況下提交IRS 709號表格:

  1. 在同一日曆年內向同一人提供的所有禮品的總價值超過14,000美元。 在2013年, 每年不超過14,000美元的同一人的禮品有資格享受每年免除禮品稅的責任 。 另一方面,如果你在2013年給你的兒子10,000美元買了一輛汽車,另外還有10,000美元還清了他的信用卡債務 ,那麼你已經向你的兒子提供了一筆應納稅的禮物,金額為6000美元,作為禮物贈送者,需要提交國稅局709表格,但您的兒子不會產生任何所得稅或贈與稅的後果。 請注意,由於 1997年開始每年免除禮品稅被列入通貨膨脹指數,並且只能增加1000美元的漲幅,因此2009,2010,2011和2012年每年的禮品稅排除費用僅為13,000美元。
  1. 您的配偶在同一日曆年度向同一人提供一件或多件價值超過14,000美元的禮物,並且您和您的配偶同意“分攤”您和您之間的禮物。 如上所述,每年不超過14,000美元(或2009年至2012年為13,000美元)的禮品可享受每年免除禮品稅的資格。 另一方面,如果你的配偶在2013年給他的兒子10,000美元買了一輛汽車,另外還有10,000美元用於還清他的信用卡債務,並且整個20,000美元來自你的配偶唯一名下的一個帳戶,那麼你的配偶有兩個選擇:( a)709表格並向他的兒子報告6,000美元的應稅禮物 ; 或者(b)709表格,並報告你和你的配偶已經選擇在你們兩個人之間分配禮物,以便你們每個人都被認為已經給兒子送了一萬美元的禮物。 以這種方式進行禮品拆分就是所謂的“法律小說” - 換句話說,當你的配偶是唯一真正做出禮物的人時,國內稅收法允許你和你的配偶選擇拒絕,禮物真的來自我們兩個人,所以最終沒有納稅禮物。 雖然禮品拆分是“國內稅收法”的完整體現,但它是一種完全合法且合法的禮品稅地位。
  1. 由美國公民配偶向非美國公民的配偶提供的禮品總價值超過143,000美元。 與2013年向非配偶贈送禮品的每年14,000美元的排除限制以及向作為美國公民的配偶贈送禮品的無限婚姻扣除額不同 ,向非美國公民的配偶提供的禮品限額為143,000美元下面是一張圖表,顯示了2009年至2012年向非公民配偶送禮的具體限制:

    2009年133,000美元
    2010年134,000美元
    2011年136,000美元
    2012年$ 139,000
  2. 您在一年中向任何人提供未來感興趣的禮物。 未來利益的禮物是接受者在數年內不會被允許享受的禮物。 例如,向合格個人住宅信託提供的禮物或向任何其他類型的不可撤銷信託提供的禮物,其中一個或多個受益人無權立即撤回和使用該資產。

IRS表格709何時到期?

美國國稅局709號表格將在您已經製作應稅禮品的年份的下一年的4月15日或之前提交。 因此,對於2013年製作的禮品,IRS 709表格將於2014年4月15日或之前到期。

如果您需要提交IRS表格4868以要求自動延長六個月的時間以提交您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則此表格還可延長申請IRS表格709的時間。

但是,它不會延長支付您可能欠的任何贈與稅的時間。 要支付禮品稅,請使用IRS表8892,這將在下面討論。

如果您不需要延長申報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時間,請填寫IRS表格8892,以便將自動延長的六個月時間延長至IRS表格709.然而,提交IRS表格8892並不會延長時間支付您可能欠的任何礼品稅。 你必須在表格提交時支付你欠的禮品稅。 否則,會產生利息和罰金。

如果您不確定您在一年中所做的禮物是否應該或不應該通過709表格向IRS報告,那麼請您在下一年的4月15日之前向您的遺產規劃律師和會計師諮詢,以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