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遺產稅豁免1997年至2018年

2018年的稅收改革超過了兩倍的免稅

遺產稅不影響每個人。 事實上,估計在每517個屋only中,只有約一個會為2017年發生的死亡支付稅款。

這是因為聯邦政府提供了一項豁免,允許低於一定價值的房產將財產交給繼承人免稅,而且這種豁免非常慷慨。 自1997年以來一直持續增加,而遺產稅率大幅下降。

豁免是如何運作的

您的遺產總值必須超過遺產稅到期前您死亡年度的免稅額。 即便如此,只有豁免的價值才是應納稅的。

2018年的免稅額為1118萬美元,所以如果你的房產價值11,180,020美元,只需要20美元的稅。 首先1118萬美元是免稅的,所以如果你的州價值1100萬美元或更少,它根本不會受到聯邦遺產稅。

豁免是“便攜式”

如果您已婚,政府還允許您將任何未使用的豁免部分轉讓給您的配偶。 這被稱為“便攜性”。 如果您的遺產價值600萬美元,則您的遺產豁免將有518萬美元,您可以將此遺贈給您的配偶。

據推測,她繼承了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600萬美元的財產,所以這可以讓她將這些財產免稅給她的繼承人。

她的遺產在她去世的那一年也有權獲得免稅待遇,她可以將未使用的免稅額加入。

您的遺產必須提交遺產稅退稅,以便國稅局知道您正在進行此項轉賬,即使沒有繳納稅款。

聯邦遺產稅法近期的變化

2010年至2012年的房地產稅基於奧巴馬總統於2010年12月17日簽署的稅收減免,失業保險再授權和就業創造法案。

這項法律只有兩年有效。 它應該在2012年12月31日“日落”或到期,因此聯邦遺產稅免稅和稅率將默認為2013年1月1日在2001年和2002年生效的數字。

那沒有發生。 國會在1月1日通過了美國納稅人減免法案(ATRA),奧巴馬總統於2013年1月2日將其簽署成為法律.ATRA旨在對有關聯邦遺產稅, 贈與稅和跳過跨代轉讓稅的法律進行永久性修改。

隨後,特朗普總統和稅務減免和就業法案於2017年12月出台。除了其他全面的稅法變化外,TCJA大幅增加了對遺產稅的豁免。 2017年僅為549萬美元.TCJA增加了一倍多,增加到1118萬美元。

歷史和未來的聯邦遺產稅豁免和稅率

以下是多年來遺產稅如何分解:

遺產稅豁免 最高的遺產稅率
1997年 $ 600,000 55%
1998年 $ 625,000 55%
1999年 $ 650,000 55%
2000 $ 675,000 55%
2001年 $ 675,000 55%
2002年 $ 1,000,000個 50%
2003 $ 1,000,000個 49%
2004年 $ 1,500,000 48%
2005年 $ 1,500,000 47%
2006年 $ 2,000,000 46%
2007年 $ 2,000,000 45%
2008年 $ 2,000,000 45%
2009年 $ 3,500,000 45%
2010 $ 5,000,000或$ 0 35%或0%
2011 $ 5,000,000 35%
2012 $ 5,120,000 35%
2013 $ 5,250,000 40%
2014 $ 5,340,000 40%
2015年 5 430 000 $ 40%
2016 $ 5,450,000 40%
2017年 $ 5,490,000 40%

在2010年去世的死者的繼承人有一個選擇。 他們可以以35%的遺產稅率使用500萬美元的遺產稅豁免,也可以選擇以0%的稅率使用0美元的遺產稅免稅項目,並結合使用修改的遺留物基本規則。

2018年1118萬美元的免稅額將保持不變,甚至可能會逐年略有增加,因為它定期調整通貨膨脹率。 但稅收減免和工作法並非永遠。 它預計在2025年後到期,因此當時的免稅額可能會直線下降到原來的水平。

2018年的稅率保持在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