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2015年聯邦遺產稅法

聯邦房地產,禮品和消費稅免稅和稅率

經過多次辯論和最後一分鐘的詭計後, 美國納稅人減免法案 (簡稱“ATRA”)於2013年1月2日簽署成為法律。這項新法律使得稅收減免,失業保險再授權和就業創造法案 (簡稱“TRUIRJCA”或“TRA 2010”)於2010年12月頒布,是永久性的,涉及聯邦遺產稅,贈與稅和轉世避稅轉讓稅,但有一個明顯例外。

以下您可以找到ATRA為2015年納稅年度的這些類型的聯邦稅收提供的摘要。

要全面了解ATRA對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和世代轉移稅的變化,請參閱2013年新遺產稅和所得稅法。

2015年更改遺產稅,禮品稅和生成跳過轉讓稅法

  1. 新的 和更優惠的遺產稅,贈與稅和跳過轉世避免稅以及不太優惠的稅率已經生效。 根據ATRA的規定,聯邦遺產稅免稅已被列入通貨膨脹指數,因此在2012年增加至512萬美元,2013年為525萬美元,2014年為534萬美元,2015年為543萬美元。然而,超過這一數額的人數從2012年的35%增加到2013年和未來數年的40%。 此外, 終生免稅贈款也被列入通貨膨脹指數,因此在2012年增至512萬美元,2013年為525萬美元,2014年為534萬美元,2015年為543萬美元,最高贈與稅率從35%在2012年達到2013年和未來幾年的40%。 最後, 跨代轉讓免稅也被列入通貨膨脹指數,因此在2012年增至512萬美元,2013年為525萬美元,2014年為534萬美元,2015年為543萬美元,最大發電量跳過轉移稅率從2012年為35%,2013年和未來幾年為40%。 這些統一的豁免將繼續在2016年及以後年度的通貨膨脹指數化,但稅率將保持在40%。 此外,2015 年每年免交禮品稅將保持在14,000美元。
  1. 已婚夫婦聯邦遺產稅豁免的“可移植性”已成為永久性的。 在2009年和前幾年,已婚夫婦可以通過在其遺產計劃中納入“ AB信託 ”,將聯邦遺產稅免稅額度提高兩倍。 TRA 2010取消了AB信託在2011年和2012年對聯邦遺產稅進行規劃的需要,允許已婚夫婦將第一位配偶的遺產稅免稅部分的任何未使用部分添加到死亡配偶的遺產稅豁免中,這通常被稱為作為“ 遺產稅免稅的便攜性 ”。 ATRA使已婚夫婦在2013年及以後永久居留稅免稅的可移植性,這意味著2015年已婚夫婦可以免費從聯邦遺產稅中獲得1086萬美元 ,完全沒有任何計劃。 然而,請注意,即使已故配偶的遺產不會納稅(換句話說,在2015年的價值低於543萬美元),尚存配偶必須提交美國國稅局表格706美國美國遺產(和世代跳票)納稅申報表為了利用已故配偶的未使用遺產稅豁免,否則已故配偶的免稅將會喪失。
  1. “提貨稅”沒有復活。 根據聯邦法律,2005年“ 提貨稅 ”逐步取消。 提取稅是州財產稅 ,相當於聯邦遺產稅法的一部分,由州稅務機關收取。 如果允許遺產稅法恢復到2001年生效的法律,那麼2013年將會出現增值稅,這意味著加利福尼亞州佛羅里達州德克薩斯 將再次收回以提取稅形式出現的國家遺產稅。 不幸的是,對於沒有獨立遺產稅的州來說,ATRA沒有恢復提貨稅,因此它仍然處於休眠狀態,不會很快重新出現。 關於目前有獨立遺產稅的州的列表,請參閱州遺產稅和免稅圖表
  2. 在一些州,需要對州的遺產稅進行特別規劃。 迄今為止,只有一個州,夏威夷州已經使已婚夫婦之間可以享受州免稅政策( 馬里蘭州將承認可攜帶性,但直到2019年)。 這意味著,在州財產免稅和聯邦遺產稅豁免之間存在差異的州(例如緬因州,2015年的遺產稅免稅額僅為200萬美元,州和聯邦豁免之間的差額為343萬美元) ),已婚夫婦需要在他們的遺產規劃文件中納入特殊的ABC信託計劃 ,以便利用配偶的國家遺產稅豁免(如果根據適用的州法律允許這種類型的計劃)。 關於目前有獨立遺產稅的州的列表,請參閱州遺產稅和免稅圖表
  1. 生成跳過信託可能需要特殊計劃。 雖然如上所述,聯邦遺產稅免稅已經在已婚夫婦之間進行了移植,但是這一代跳過免稅的轉讓稅並非如此。 因此,為了使已婚夫婦能夠利用配偶一代跳過免稅的優惠,可能需要在已婚夫婦的遺產規劃文件中進行專門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