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預算調節法案

“綜合預算和解法”提到總統羅納德里根,喬治HW布什和比爾克林頓的幾項不同法律。 這是最著名的綜合預算行為。 它們按時間順序列出。

1981年綜合預算調節法案

1981年綜合預算調節法也被稱為Gramm-Latta II。 國會將其與1981年經濟復甦稅法和總統羅納德里根 1982年財政年度第一筆預算結合起來。

ERTA 1981也被稱為Kemp-Roth減稅。

OBRA 1981和ERTA 1981共同將最高收入稅率從70%降至28%。 他們將公司稅率從48%降至34%。 裡根的預算減少了國內可支配開支 390億美元。 但國防預算隨著時間增加了35%。 事實上, Reaganomics幾乎是聯邦債務的三倍。

統一綜合預算調節法

統一綜合預算調節法也被稱為1986年綜合預算調節法。COBRA於1985年簽署,但於1986年生效。它要求擁有20名或更多員工的公司向工人及其家屬提供COBRA保險以擴大醫療保險。 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員工可以選擇繼續使用公司贊助的健康計劃。

如果員工退出,被解僱,或者他的工作時間減少。

員工,他的配偶和孩子可以繼續計劃18個月。

如果員工有資格享受醫療保險,離婚或離職或死亡,該員工的家人有資格享受36個月的保險。

失去獨立身份的孩子可以報名36個月。

雇主不必以相同的費率繼續繳納。

大多數公司減少他們的補貼。 這就是為什麼COBRA保險費如此昂貴。 員工支付大部分費用。 有些人根據“ 病人保護和可負擔醫療法”健康保險交易所找到更便宜的計劃。

1987年綜合預算調節法案

1987年的“綜合預算調節法案”規定了年度支出削減目標,通過扣押實施。 它修正了1985年的“平衡預算和緊急控​​制赤字控制法”。該法將隔離執行工作交給國會辦公廳主計長。 1986年,最高法院裁決鮑許與Synar在國會執行自己的法律方面違憲。 1987年的“綜合法案”將該職能移交給它所屬的行政部門。

它還增加了債務限額,並推遲了將平衡預算通過兩年的期限。 它被1990年的預算執行法所取代。

1987年,OBRA與“1986年稅收改革法”共同應對滯脹。 TRA 1986將公司稅減至40%。 它消除了300億美元的漏洞。 結合,OBRA 1987和TRA 1986被稱為Gramm-Rudman-Hollings或Gramm-Rudman行為。

1989年綜合預算調節法案

1989年的“綜合預算調節法”改變了醫療保險公司向醫師報銷的“合理收費”方法。 它用一個收費表替代它。

1990年綜合預算調節法案

喬治HW布什總統與國會合作,通過這部法律來限制包括防務在內的可自由支配的支出。 它要求在其他領域抵消任何新的福利待遇或減稅。 這個概念被稱為“即用即付”或PayGo。

該法還增加了稅收。 這違反了布什的競選承諾,“讀我的嘴唇:不要新稅。” 這阻止了他連任。 該法於2002年到期。

1993年綜合預算調節法案

1993年的綜合預算調節法也被稱為減少赤字法。 這是比爾克林頓總統的第一筆預算。

對於收入超過115,000美元的公司,最高所得稅率從28%提高到36%。 它將收入超過25萬美元的最高稅率提高到39.6%。

對於收入超過1000萬美元的企業,OBRA 1993將企業所得稅從34%增加到36%。 它也結束了一些企業補貼。

它為高收入者徵收社會保障福利,並為收入低於30,000美元的人創造所得稅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