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前出售的理由
計劃搬家的房主經常會面臨這樣的困境: “我們應該在買房之前賣掉我們的房子嗎?” 你會發現很多代理商建議你在出售之前先購買,但這很少符合你的最佳利益。 這對代理商來說是最大的利益,因為如果您購買,您需要出售,並且代理商將獲得兩筆銷售額保證,無論您以這種方式支付多少費用。
如果你決定首先出售然後購買,但是,比如你的房子沒有出售,或者它吸引了你不願意接受的非常低的優惠,那麼代理商什麼都不會得到。 這是要考慮的事情。 這對你沒有任何風險。
當然,首先,雞肉或雞蛋取決於市場 - 是買方還是賣方市場 - 以及您的個人動機。 但是,對於大多數賣家和買家來說,聰明的做法是在買之前賣掉。
大多數賣家在購買房屋之前有意出售產品,因為他們想要最大化他們家的利潤潛力。 他們不想承受壓力,不得不迅速將現有房屋傾倒,以便關閉新房。 有辦法安排同時關閉,除了使您的家庭出售特遣隊尋找替代購房之外。
您決定採用的策略將影響您所在地區的房地產市場類型。
買方更願意等待賣方在賣方市場上找到替代的房屋,而不是買方市場。
先賣後賣的原因
- 談判能力。
通過首先銷售,你有充裕的時間。 你不必接受第一個提供的優惠,因為你已經有了一個可以居住的地方。 它被稱為你的家。
- 更高的銷售價格。
沒有承受壓力銷售的賣家通常會獲得更高的銷售價格,因為買家意識到賣家並不絕望。 沒有什麼人會叫喊“打折你的報價”,就像上面寫著: “賣家動機,買了另一個。”
- 並行結算的條件。
通過與新購買同時進行房屋銷售,您基本上對買家說: “如果我找不到我想要購買的房屋,我沒有義務向您出售。” 您不必指定物業地址。 您可以簡單地陳述: “此次出售視收購賣家的替換住宅而定。”
公平地說,聰明的買方代理不會讓買方用這樣的應急條款簽署合同; 然而,我放棄了插入該條款,因為很少有代理人理解其含義。
- 應急期。
好的,假設買方的代理非常聰明,可以從合同中找到並行的結束條款。 要求的下一個最好的事情是你可以自由地尋找替代家庭的時間段。 如果您選擇了這個時間段,那麼在這段時間內, 意外事件期限將使您有權取消合同,平均而言,這個時間範圍為7到21天。
- 租賃結束後。
一些想花時間尋找完美家園的賣家,即百萬分之一,往往會選擇在關閉後出租。 如果買方不需要立即入住,賣方可以將自己的房屋租回給買方的新的抵押貸款 。 或者賣家可能搬出去,把他們的物品存放起來,然後租一間經過裝修的短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