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三年要求退稅
這個法規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
您從納稅申報表的最初期限之日起至申領退稅為止, 或者實際繳納稅款之日起兩年(以較晚者為準)。
例如,您的2017年納稅申報表將於2018年4月17日到期。如果您在此提交截止日期前增加三年,您必須在2021年4月18日之前提交您的2017年納稅申報表,並仍可獲得退稅。 如果您稍後再等,則退款“到期”。 它永遠消失,因為要求退款的時效已經結束。
到期日規則是通常控制滴答滴答時鐘的規則,特別是W-2員工,他們的納稅從工資中扣除。 記住,“稍後”是這裡的操作詞。 因此,如果您通過截止2017年的最後一次薪水支付的預扣款支付了多少稅款 - 如果您每週支付費用(假設您是在12月30日支付),則此限制期限將延遲至12月。
30日,2019年或自您上次付款之日起兩年。 截止日期規則為您提供更多時間,直到2021年4月,所以這是您申請為多繳稅款收取退款的法定時效。
如果您已經提交了納稅申報表,您可以通過發送修改後的退貨申請任何額外的退款。
修改後的退貨申請額外退款必須在限期到期的三年期限(即4月15日到期日期)之前向IRS提交 - 除非您提交了延期 。 這將法定時效延長至當年的十月份,這是您要求延期後的新的截止日期。 如果您申請延期並在延期截止日期後的三年內提交納稅申報表,IRS可以針對特定年份發放退款。
有關退款的三年期限制有兩個例外:
- 納稅人有多達7年的時間要求扣除壞賬或無價證券的退款。
- 三年期限制不適用於納稅人因身體或精神障礙而無法管理其財務事宜的情況。
那麼如果你不收集它,你的退款會發生什麼?
退款到期時,聯邦政府保留這筆錢。 在IRS術語中,它被認為是“過量收集”。 這筆退稅款不能發送給納稅人,也不能用作未來納稅年度的付款。 它不能作為預計的付款申請到另一年。
國稅局有三年的審計報稅
這個截止日期比較簡單。 這是從您實際提交納稅申報表的那一天開始計算的,除非您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稅款。 在這種情況下,時鐘不會開始運行,直到2018年4月17日的實際到期日。因此,即使您在2018年2月提交了回報,IRS也要等到2021年4月才開始審計。
大多數州稅務機構都遵循聯邦三年審核納稅申報期的規定,但一些州的限制時間較長 。
關於評估和審計的三年規則有三個例外:
- 如果納稅人忽略超過納稅申報表上報告的25%的收入,國稅局從提交報稅表起6年內對納稅申報表進行審計並評估額外稅收。
- 如果省略的收入超過5,000美元,國稅局還有六年的時間審計納稅申報表並評估與未披露的外國金融資產有關的收入額外稅。
- 如果納稅人提交虛假或欺詐性的納稅申報表,審計和評估附加稅的法定時效仍然無限期地開放。
美國國稅局有10年時間收取欠款債務
這是從納稅義務確定之日開始計算的,這可能以多種方式發生。 您的責任可能會被視為最終確定,因為這是您提交的納稅申報表上報告的稅額,因為這是對審計額外稅收的評估,或者是因為它是提議的評估已成為最終結果。 美國稅務局有10年的時間從納稅義務確定之日起全額收取罰金和利息。 如果國稅局沒有在10年內收回全部金額,餘下的餘額將永久消失,因為時效已經過期。 你擺脫困境了。
在下列情況下,可暫停10年的館藏時效:
- 雖然國稅局正在審查妥協,分期付款協議,無辜配偶救濟,收集到期處理聽證會的報價
- 雖然納稅人處於破產保護的自動停留時間再加上六個月的時間,
- 納稅人在美國境外居住至少六個月。
使用時間限制計劃您的稅
儘早提交您的納稅申報表是符合您最佳利益的。 首先,您可以申請任何到期的退款。 其次,它開始按照為期三年的審計法規和10年的收集法規開始計時。
如果涉及多個納稅年度,則可為計劃人員提供獨特的計劃機會,因為在三年期限內仍允許退款可用於還清欠IRS的其他稅款或適用於當前年度的預計稅款。
有關IRS如何管理這些限制條件的更多信息,請參見“內部收入手冊”25.6.1“限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