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資產與更新受益人和保管人
如果您已經創建了可撤銷生存信託來規劃精神殘疾並避免遺囑認證,並且您認為您的遺產計劃是在您簽署信託協議後完成的,則事實並非如此。 為什麼不? 因為在你的可撤銷生活信託簽署後,你需要用你的資產“資助”它。 但並非所有的資產都可以進入您的信任。 以下列出的資產類型不能改名為您的信託名稱,而其他名稱因適用的州法律而不應改名。
01合格的退休賬戶。
02健康儲蓄賬戶和醫療儲蓄賬戶。
HSA和MSA不能以您信任的名義重新命名。 相反,信託應被指定為這些賬戶的主要或次要受益人。 請諮詢您的遺產規劃律師,以確定您的情況是否合理。
03 UTMA和UGMA賬戶。
對於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設立的統一轉賬至小額賬戶(UTMA)或統一送達小額賬戶( UGMA ),該子女被視為賬戶所有人,而不是賬戶所有人或託管人。 如果主保管人在未成年人成為成年人之前死亡,則應指定後繼保管人以避免對賬戶進行遺囑檢驗,而不是更改賬戶所有人。
04人壽保險。
雖然人壽保險的所有者可以更改為受保人的可撤銷生活信託的受託人而不產生任何負所得稅後果,但在此之前請諮詢您的遺產規劃律師 ,因為在某些州,可撤銷生活信託並非受保護的“個人“為了債權人的保護目的 。
05汽車,卡車,摩托車,船,滑板車,飛機。
雖然一般汽車可以改名為您的信託,但一些州將轉讓視為銷售,並將以信託的名義收取重大轉讓稅,以頒發新的所有權。 如果您的情況屬於這種情況,那麼您可能希望以信託的名義等待併購買您的新車。 除此之外,在一些州,在車主死亡後,遺產代理人沒有必要轉讓汽車的所有權,現在一些州允許車主在死後指定受益人。 您需要與您的遺產規劃律師聯繫,了解如何避免您所在州的車輛遺囑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