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不可撤銷信託的例外情況

不可撤銷的信託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改變

一個不可撤銷的信任可以改變嗎? 通常,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定義和設計, 不可撤銷的信任就是這種 - 不可撤銷的。 在形成後不能修改,修改或撤銷。 俗話說,每一條規則都有例外。 如果您認為自己堅持不可改變的信任條款,那麼需要考慮以下幾點。

  • 01受託人或受益人修改或司法修改

    一些不可撤銷的信託是以託管人或受益人的指示書寫的,允許信託協議的條款 - 其形成文件 - 在特定和有限的情況下進行修改。

    慈善信託通常包含允許修改信託協議以遵守聯邦稅或其他法律變化的規定。 這種類型的修改可以使用由受託人和所有受益人簽署的文件完成。 通常情況下,目前以及剩餘的受益人必須簽字。 剩餘受益人是一個慈善組織,在其收入分配給其他受益人一段時間後收到信託餘額。

    當受託人和/或受益人提出請求時,法院也可以命令對信託進行司法修改。 如果情況發生了變化,導致不可撤銷信託的管理成本過高或其用途過時,則受託人和/或信託受益人可以要求修改信託條款或通過相互約定徹底終止信託或司法修改。

  • 02信任保護器修改

    現代房地產計劃通常包括使用“ 信託保護者 ”,由受託人,信託受益人或法院指定的獨立第三方。 如果不可撤銷的信託文件載有允許委任信託保護者的規定,可聘請人員審查圍繞對信託的所需變更的事實和情況。 然後信任保護者會對是否應該作出最終決定。 如果信託保護者建議應該這樣做,他將簽署提出修正案的適用文件,或者他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
  • 03行使任命權

    如果受託人或不可撤銷信託受益人獲得終生或遺囑“ 任命權 ”,則信託條款可以為了當前或未來受益人的利益而改變。 這只需要簽署一份按照信託協議中規定的條款行使權力的文件。

  • 04信託財產的處分

    雖然它不會改變不可撤銷信託的規定,但信託所持有的所有財產的出售或其他處分可以有效地終止該信託。 信任依然存在,但它沒有任何用處 - ​​它將成為一個空洞的實體。 例如,如果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或“ ILIT ”擁有未支付所需保費的人壽保險保單,保單最終會失效,而不可撤消的信託則為空。
  • 你該怎麼辦?

    不可撤銷的信託協議通常不容易閱讀和理解。 如果您是您想要更改的不可撤銷信託的受託人或受益人,請查看信託協議以了解哪些州法律管轄信託條款的信息。 這部分通常可以在信任協議結束時找到。 它將被命名為“適用國家法律”或類似的東西。 然後諮詢熟悉管理州信託法的遺產規劃律師,以確定是否可以做任何事情來更改您不可撤銷的信託條款。 各州之間的法律差異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