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基金的概念帶有某種神秘感,但究竟是什麼是信任? 簡而言之,這是三方之間的法律協議:
- 受益人或受益人:這些人或實體以信託名義獲得該財產的利益。
信託人將某些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信託和受託人,然後受託人為受益人或受益人的利益進行管理。
什麼是生存信託?
活的信任是在信任者的一生中創造並生效的信任。 它有時被稱為“生物間”信任。
一些信託只有在信任者死後才能生效。 這些是“遺囑”信託。 遺囑信託通常由死者遺產的遺囑執行人組成,當他的遺囑和遺囑將信託列為受益人時。 遺囑指示他的財產應該在他去世時轉入信託。
可撤銷生活信託
在大多數情況下,可撤銷信託的信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
信託協議也可能引用其他受益人,那些在信任者死後將繼承信託的人。 可撤銷的生活信託的兩個最常見的目的是計劃精神殘疾,並避免信任者在他去世前資金遺贈給他的信任。
信託的創造者可以指定其他人,稱為“繼任受託人”接管他應該成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 這避免了當法院名稱為保管人或監護人時,他無法接管他的財務事務。
不可撤銷的生存信託
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信託人形成不可撤銷的信託,則信託人不能成為受託人。 不可撤銷的信託最常見的用法是將資產從信託公司的名字轉移到下一代,以供其使用和享受,這反過來降低了信託者的遺產價值,以減少遺產稅。
在您將其轉入不可撤銷的信託後,您無法將其歸還。 信託人保留隨時解散或更改其可撤銷信託的權利,但絕大多數情況下,永久不可撤銷的信託。
其他類型的信託
所有生存的信託都是可撤銷的或不可撤銷的,但它們可以被設計為在這些框架內滿足特定目的。
- 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或ILIT僅對信託人的生活持有保險單。 該保單由信託擁有,因此其收益一般不包括在遺產稅的遺產稅總值中。
- 建立一種特殊需要信託來為殘疾受益人提供一種方式,使其不會損害其享受補充安全收入或醫療補助福利的權利
- 花錢信託給予受託人酌情決定如何和何時向沒有經濟責任的受益人提供分配,或在受益人離婚的情況下保護繼承。
如果您想為特定的關注或理由形成信任,請與遺產規劃律師聯繫。 幾乎可以肯定,那裡有一個信任來滿足你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