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工作的美國人的IRAs

協調個人退休帳戶和外國收入排除

在外國工作的美國人通常可以在IRA中設置資金,但一些技術規則要求仔細審查,以確保他們的節省能夠實現最大的稅收節省。 特別是,外國人的收入排除符合IRA資格的規定,這為在國外生活和工作的美國人提供了一個非常狹窄的選擇範圍。

國外收入和國外住房排除

許多在國外生活和工作的美國人有資格享受海外收入排除標準 ,該條例規定,截至2017年納稅年度,首批102,100美元的外國工資或自營職業收入不包含在美國聯邦所得稅中。

排除的數量是為通貨膨脹而編制的,因此可能會定期增加,以跟上經濟環境。

在國外工作的人也可能有資格獲得外國的住房排斥。

排除收入對IRA的影響

由於這兩種稅收減免而被排除在所得稅之外的任何收入均被視為無法用於個人退休賬戶的收入。 但是,任何從稅收中排除的收入都可能有助於IRA。

利用羅斯IRA協調外國收入排斥

羅斯IRA有收入限制。 如果一位納稅人在2017年修改後的調整後總收入低於118,000美元,則有資格為Roth IRA提供最高全額繳費限額 。對於收入在118,000美元之間的單個申請人而言,可以為羅斯提供的金額逐漸減少和133,000美元。 如果您的MAGI超過133,000美元,則不允許羅斯IRA捐獻。

對於Roth IRA的目的,納稅人調整後的總收入被修改,以增加他可能聲稱的任何外國收入排除和/或外國住房排斥。 如果您在國外生活和工作,這將為羅斯個人退休帳戶提供資金,從而創造收入可能性非常狹窄的範圍。 一位申報者聲稱全額102,100美元的外國收入排除將需要外國工資超過102,100美元,修改後的調整總收入不超過133,000美元,才有資格為羅斯個人退休賬戶提供一些資金,而這個範圍有限。

利用傳統IRA協調外國收入收入排斥

傳統的IRA與國外的排斥有兩種不同的協調方式。 首先,像羅斯個人退休賬戶一樣,一個人不能為傳統的個人退休金計劃貢獻排除收入。 其次,如果僱員的雇主退休計劃涵蓋了對IRA的傳統貢獻的扣減,則可能會完全限製或取消。 在納稅人沒有資格參加集體退休計劃的情況下,傳統的個人退休金計劃只適用於外國工資或淨自僱收入超過外國收入排除金額。

考慮使用外國稅收抵免

在國外工作的美國人可能會發現,在某些情況下, 外國稅收抵免可能會產生比海外收入排斥更有利的結果。 如果您要求獲得外國稅收抵免,您將擁有應納稅工資或淨自營職業收入,這將為您提供在美國資助IRA的機會。它還根據向該國繳納的稅款在美國提供減稅你在哪里工作。 您對這筆收入徵稅,所以不會被排除在外,您可以獲得將其捐獻給IRA的全部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