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納稅人可以在同一地址申請HOH
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有一個非常複雜的答案。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重要的是要記住有資格獲得戶主身份的標準:
- 納稅人必須是未婚的,
- 納稅人必須能夠作為一個親屬關係緊密相關的人,
- 這個密切相關的人必須實際居住在與納稅人同一住所半年以上,並且
- 納稅人必須支付一半以上的維持住所的費用。
當兩個(或更多)納稅人共用同一個地址時,問題有時會出現,地址本身是否構成一個家庭,或者居住在該地址的每個家庭是否構成其獨立的家庭。
國內稅務局根據所有事實和情況分析情況。 首席大律師辦公室備忘錄( SCA 1998-041 ,pdf 9頁)概述了國稅局的總體思路。 在他們的建議中,國稅局概述了他們對兩個共用同一住所的人是否都有資格成為戶主的想法。
“一戶”是什麼意思?
根據稅法,國內稅收法第2(b)節以及國稅局對該法的解釋,財政部管理條例第1.2-2條規定,除其他外,納稅人必須“作為其家庭保持家庭.. ..“這句話”一個家庭“是什麼產生稅收問題。
“一戶”是指一個單一的住宅結構,還是“一戶”具有較少的物理意義,是指居住在住宅內的經濟單位?
美國國稅局採用了這樣一種觀點,即“戶主申請地位不是簡單地由物理邊界確定的問題,而是根據案件的所有事實。” 換句話說,僅僅因為兩個家庭共享相同的實際地址,這並不意味著他們都不是家長。
相反,人們需要仔細分析他們的實際情況。
證明兩個獨立的住戶共享同一個地址
具有相同實際地址的納稅人需要證明他們“是以獨立的家庭還是獨立的家庭行事”,特別是“每個家庭在與房子無關的事情上是否相互獨立行事”。
一些有利於兩個獨立住戶共享同一住所的因素可能包括:
- 每個家庭都有獨立的電話線路嗎? 單獨的水電費單?
- 納稅人是否維持獨立的財務狀況和單獨的銀行賬戶? 或者他們有聯合賬戶或混合資金?
- 一個家庭是否有助於對另一家的財務支持?
- 成人納稅人是否有獨立的臥室?
- 孩子們有獨立的臥室嗎?
- 家庭成員是否一起或分別提供聖誕節和生日禮物?
正如你可能從這些問題中得出的結論,國稅局將試圖弄清楚納稅人是否是一個家庭單位,或者納稅人是否相互獨立。 兩位納稅人的行為與他們在家庭關係中的行為越多,國稅局就越不可能同時讓納稅人申請戶主。
建議專業建議
由於這種情況的複雜性,認為即使他們與另一個納稅人共享相同地址也有資格獲得戶主身份的納稅人應在提交納稅申報表之前向律師,註冊代理人或註冊會計師徵求意見。 這些專業人員經過培訓分析情況並提供稅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