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支付和追溯子女支持
剩餘的父母
根據FindLaw網站的說法,“那些拖欠兒子並且欠撫養子女的人通常被稱為”無禮父母“,這個術語在國家法律的標題中也經常被用來確保及時支付子女撫養費。”
根據1984年的“兒童撫養法”,必須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他們將受到包括監禁時間在內的處罰。 當然,被監禁的人不可能賺錢來支付照顧兒童的費用,所以其他懲罰更為常見。 這些可能包括,例如:
- 拒絕護照
- 駕駛證丟失
- 扣減工資
- Liens反對車輛或房地產
- 凍結銀行賬戶
追溯兒童支持
在申請子女撫養費時,監護家長也可以要求追溯支持。 這些款項是為了支持夫妻提出離婚的時間和法官實際要求支付子女撫養費的時間之間支付兒童需求(以及在某些情況下是母親)的款項。 當然,根據具體情況,這段時間可能既漫長又昂貴。 追溯支持的索賠必須由代表孩子的費用清單支持。
為了在撫養子女撫養費的子女撫養費程序中確立索賠,監護家長應準備好:
- 目前證明非監護父母未能支持孩子。
- 目前有證據表明監護權父母試圖從非監護父母那裡收取子女撫養費。
- 如果非監護父母是父親,則證明父親知道他可能的父親。
在強制提供追溯性子女撫養費之前,法院會考慮上述因素以及其他考慮因素,例如非監護父母是否有經濟能力支付子女撫養費。 家長應檢查其具體國家的法律,以獲取有關追溯子女撫養費支付的更多信息。
支付子女撫養費的非金融選擇
家長可以通過提供服裝,食品和其他費用收據的方式提供支持證明來反駁關於支持子女撫養費的索賠。 通常情況下,沒有或不能提供金錢支付的家長可以提供其他支持方式,如定期托兒。 法院將考慮其他形式的支持,如果錢不適合非監護父母。
非監護父母應該保存詳細的記錄,提供有關子女撫養費的信息。 如果收據不可用,父母可以提供通信記錄或可能證明可以證明非監護父母為孩子提供支持的證明,這對法院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