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種情況下,支付給人壽保險單的死亡福利需繳納遺產稅。
首先,如果死亡補助金支付給被保險人的遺產,那麼死亡補助金的全部金額將包含在遺產中,並須繳納遺產稅。 其次,如果死亡的被保險人在死亡之日擁有保單,則死亡保險金的全部金額包含在房產中,並須繳納遺產稅。
大多數人將個人稱為受益人,因此死亡補助金不會支付給遺產。 保險的遺產稅通常由第二個考慮因素來規定,即保單的所有者。 你知道誰擁有你的保險單嗎?
誰擁有這項政策?
保險單是保險單所有者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合同。 合同條款規定,為了換取保險費,保險公司將向業主指定的受益人支付死亡撫卹金。 支付死亡補貼的時間是被保險人的死亡日期。
擁有者擁有合同的全部終身權利。 業主可以根據保單借款,取消保單並獲得現金退保價值 ,指定受益人並行使任何政策選項以應用股息或轉換功能。 所有者是申請保險的人。
在大多數情況下,保險申請完成時甚至不會討論誰應該成為保單所有人的問題。 被保險人經常是業主。
例如,如果丈夫想要在自己的生活中購買保險,他通常是申請人/所有人。 丈夫的生命是有保障的,妻子被視為主要的受益人,並將孩子視為特遣隊的受益人。
如果丈夫首先去世,那麼死亡給付給妻子。 遺產中包含死亡補助金的全部價值。 在這種情況下不徵稅,因為它符合婚姻扣除的條件。 然後,妻子可以使用這些資金,除非花費了,否則將在她的遺產中繳納遺產稅。 如果妻子首先死亡,那麼在丈夫去世後,死亡撫卹金將支付給兒童。 由於丈夫是該保單的所有者,死亡補助金包含在遺產中,並須繳納遺產稅。
倖存的配偶
根據現行遺產稅法,大部分轉讓給尚存配偶的資產不需繳納遺產稅。 這是因為有一個可用的扣減項目,稱為婚姻扣除項目,用於傳遞給尚存配偶的所有財產的價值。
對於利用這種方法進行遺產規劃的夫婦,在倖存者死亡之前不需要繳納稅款。
讓我們假設沒有倖存的配偶,或者是因為配偶先前,或者死者在死亡時沒有結婚。 如果死者是確保其生命的保險單的擁有者,則死亡補助金的全部價值應繳納遺產稅。 假設受益人是被繼承人的孩子。 如果,而不是死者是政策的所有者,那麼孩子是誰的主人?
如果孩子有父母的人壽保險 ,父母的死亡將給孩子或者孩子指定的任何受益人。 父母的遺產中包括多少死亡撫卹金並需繳納遺產稅?
零。 沒錯 - 零。 死亡補助金是免稅的。
顯然,人壽保險的所有權是多少遺產稅到期的重要因素。 如果政策是50萬美元,房地產佔50%,我們說的是節省25萬美元的稅。
改變壽險保單的所有權是一項重要的遺產規劃技術。 所有權變更是政策的轉移,並被視為禮物。 禮物的價值是所謂的策略的“插值終端儲備價值”。 內插終端保留價值是保險公司將為您提供的一項複雜計算,並且根據我的經驗,它總是能夠達到與保單的現金價值非常接近的水平。
為了轉讓技術成功地從應納稅產業中消除死亡利益,原始所有者必須在轉移之前存活三年。 如果在轉讓三年內發生死亡,死者被視為該保單的所有人,死亡補助的全部價值可以包括在內。 故事的寓意是:不要等待; 盡快進行轉賬。
許多人將他們的政策轉移到信任而不是兒童或其他個人。 這些信託被稱為不可撤銷人壽保險信託或“IL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