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表1.簡單資本收益工作表
XYZ股票的資本收益工作表 | |||||||||||
# 分享 | 購買日期 | 買入價格 | 佣金 | 成本基礎 | # 分享 | 銷售日期 | 賣出價格 | 佣金 | 收益/損失 | ||
100 | 15年1月3日 | 1200 | 25 | 1225 | 100 | 16年1月10日 | 1400 | 25 | 150 | ||
在這個例子中,我們正在組織兩個投資數據。 我們有一筆交易,其中購買了100股XYZ股票; 以及第二筆交易,其中100股XYZ股票被出售。 在這個例子中,沒有其他投資購買或銷售。 所以我們很容易將銷售與購買進行匹配。 我們組織數據,這些數據來自經紀公司提供的記錄或聲明。 然後在最後一欄中,我們計算收益或損失。 在這裡,正收益等於銷售價格減去購買價格減去購買佣金減去銷售佣金= 1400 - 1200 - 25 - 25 = 150。該項投資的利潤(收益)為25美元。
現在我們來看一個更複雜的場景。 在這裡,我們正在組織來自多個買入交易的數據。
工作表2.資本收益工作表:多次採購
XYZ股票的資本收益工作表 | |||||||||||
# 分享 | 購買日期 | 買入價格 | 佣金 | 成本基礎 | # 分享 | 銷售日期 | 賣出價格 | 佣金 | 收益/損失 | ||
100 | 15年1月3日 | 1200 | 25 | 1225 | 150 | 16年1月10日 | 2100 | 25 | |||
100 | 15年2月3日 | 1225 | 25 | 1250 | |||||||
注意,我們現在已經將收益/虧損列留空。 獲益或損失正是我們想要弄清楚的。 我們在這裡註意到什麼? 此人投資XYZ股票,1月份購買100股,2月份購買100股。 接下來的一月,這個人賣掉了150股。 那麼問題是什麼?
問題是: 這個人賣了哪些股份? 她是否賣出了100份1月份股票加上2月份的50份股票; 或2月份的100股和1月份的50股; 或每批75股; 或者其他一些組合?
以下是國稅局說要做的事情:
“你所擁有的股票或債券的基礎一般是購買價格加購買成本,如佣金和記錄或轉賬費用......”
到目前為止這樣好:我們有購買價格加購買成本,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工作表中組織了佣金。
國稅局繼續說道:
“ 識別出售的股票或債券如果你能夠充分識別出售的股票或債券的股份,其基礎是股票或債券的特定股票的成本或其他基礎....”
後來在國稅局說:
“證券不可能如果您在不同的時間以不同的數量買賣證券,並且您無法充分識別您出售的股票,您所出售證券的基礎是您首先獲得的證券的基礎,除了某些共同基金份額,稍後討論,你不能用每股平均價格來計算出售股票的收益或虧損。“
這些報價取自出版物550第4章的“投資性房地產基礎”下的“股票和債券”部分。
現在讓我們弄清楚這一點。 如果我們告訴我們的經紀人,“出售這些特定股票”,那麼這些股票的基礎我們將用來計算我們的資本收益。 例如,如果我們告訴經紀人銷售我們2月份購買的全部100份股票以及1月份我們購買的50份股票,那麼我們的收益將是2100 - (1225/100 * 50) - 1250 = 225美元。
你看到我們對數學做了什麼? 我們要計算一月購買50股的基數。 我們將成本基礎(1225,其中包括佣金)除以購買的股份數量(這導致每股成本),並乘以50(我們出售的股份數量)。 這導致612.50的基礎。 從我們2月份購買的所有100股股票中減去612.50和1250美元的基數,最終獲得的收益是225美元。
好的,這就是我們如何使用特定標識來建立公式。 但是如果我們沒有告訴我們的經紀人出售特定的股票呢? 在這種情況下,國稅局表示,我們採用先進先出的方法: “您所出售證券的基礎是您首先獲得證券的基礎。” 這是如何看待計算增益的公式的? 那麼,我們注意到在工作表的右邊我們賣了150股。 然後看到左側,我們看到我們先買了100股,然後又買了100股。 我們以我們首先獲得的股票為基礎:換言之,即1月份購買的所有100股股票,成本基礎為1,225美元。 所以現在我們已經確定了我們賣出的150股中的100股的基礎。 接下來我們繼續進行證券購買。 我們只需要50個基點的基礎,但2月份的購買是100個基點。 所以我們除以2月的成本基礎。 所以這裡是我們使用先進先出方法獲得收益的公式:
2100 - 1225 - (1250/100 * 50)= 2100 - 1225 - 625 = 250美元。
建立工作表的含義
- 為每個股票,債券或其他投資製作一份工作表。
- 保留所有購買在左側。
- 按照時間順序從頭至尾對訂單進行訂購。
- 將所有銷售交易保留在右側。
- 如果您使用電子表格軟件,請使用公式使用其他單元格中的數據計算增益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