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對你的共同基金雙重支付稅款
共同基金如何徵稅
共同基金與其他投資證券(如股票)不同,因為它們是單一投資組合,稱為匯集投資,可持有數十種或數百種其他證券。
因此,作為共同基金管理一部分進行的應稅活動會將您的納稅責任轉嫁給共同基金投資者。 例如,如果持有共同基金的股票支付股息,那麼基金經理稍後以高於其支付的價格賣出該股票,您將在兩個級別上繳稅:1)分紅稅,其中通常作為收入徵稅,以及2)資本利得稅,將以資本收益率徵稅。
即使你只持有共同基金幾個月並且沒有出售任何股票,也有可能獲得長期的資本收益分配 (假設共同基金持有股票超過一年) 。 因此,分配給您的稅是由於共同基金內的活動,而不是由於您自己的投資活動
另見: 共同基金股息如何徵稅
雙重共同基金稅的所有常見錯誤
現在假設5年過去了,你賣出你的共同基金。
我們還假設您的原始投資是共同基金的價值10,000美元的股票,並且它已經支付了每年400美元的股息,為期5年。 作為一個謹慎的長期投資者,你選擇將所有股息再投資於共同基金的更多股份。 你做了一個很好的工作,選擇你的共同基金和它的股價升值,包括股息再投資,當你去賣你的共同基金時,你的最終價值是15,000美元。
既然你以10,000美元的價格買進了這只基金,而你以$ 15,000的價格賣出了基金,那麼你將在5,000美元的資本利得稅上繳稅,對吧? 如果你像成千上萬的其他投資者一樣犯了同樣的錯誤,那麼你會在5,000美元的“收益”上納稅。 但是你會錯的,因此會支付太多的稅款!
你問這個為什麼? 請記住,您的原始投資是10,000美元,但您也投資(或重新投資)2,000美元的股息。 因此,您的基礎是$ 12,000,您的應稅收益是$ 3,000(不是$ 5,000)!
你能否看到常見的稅收錯誤如何容易發生? 我的例子在這裡被簡化了,並沒有考慮複利的情況,但是教訓仍然是一樣的:大多數投資者認為他們自己投入共同基金的數額是他們原來的投資金額或稅基報告的“基礎”。但IRS所有的再投資股息和資本收益分配都算作“投資”。
您可以避免犯同樣的錯誤,只需保留所有的共同基金聲明,並註意投入的所有金額,更重要的是,“再投資”的金額。 您也可以參考國稅局出版物550。
更好的是,保留你的陳述,並將其傳遞給你的稅務專業人士,而你去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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