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價格固定是兩個實體(通常是公司)同意以一定價格銷售產品時的價格固定。 他們這樣做是為了維持利潤率 。 壟斷者最容易確定價格。 他們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運營,可以提供更低價格的產品
定價類型
提高價格協議:所有競爭對手同意提高產品價格一定數量。 在2012年,卡多佐法律評論發表了一項針對75種此類情況的研究。
它發現這樣的協議提高了20%的價格。 (來源:Connor,John M.和Lande,Robert H.,“Cartels as Rational Business Strategy:Crime Pays,”(2012年11月1日)。34 Cardozo Law Review 427(2012)。
凍結甚至更低的價格:政府通過設定價格凍結來固定價格。 在20世紀70年代, 通貨膨脹威脅摧毀消費者對經濟本身的信心。 政府固定價格阻止通貨膨脹並恢復信心。 這是一個非常笨拙的工具,只有在貨幣政策被證明無效時才會使用
橫向定價:這是在特定產品的競爭對手之間。 這是歐佩克最著名的做法。 儘管這些國家確定石油價格,但它們是政府而不是商業實體。 根據1979年美國地方法院的判決,這使得它們超出了美國的反托拉斯法。
垂直定價:通常發生在供應鏈中的各個部門之間,例如汽車製造商和經銷商。
例如,流行玩偶的製造商可能會利用其影響力迫使其零售商遵循“製造商的建議零售價”,而不提供銷售或折扣。 自1911年以來,這種定價方式一直是非法的。這要歸功於最高法院在邁爾斯訴帕克案中的判決,當時法院稱價格確定違反了謝爾曼反托拉斯法。
一些製造商通過垂直整合解決這個問題。 例如,蘋果有自己的商店。 這使得它可以保持全價,而不會被指控非法定價。
例子
1992年:ADM與日本和韓國的競爭對手確定了賴氨酸在玉米和其他動物飼料中的添加劑價格。 馬克·惠塔克在2009年的電影“The Informant”中扮演馬特·達蒙的舉報人。
2006年:至少有20家航空公司被確定航運國際航空貨運價格。 他們被罰款30億美元。
2010 - 2014年:政府對普利司通汽車零部件定價罰款4.25億美元。 四年的調查發現26家公司同意定價。 它包括廣泛的產品,包括起動馬達,安全帶和150多個零件。 公司同意罰款20億美元。 歐盟委員會又向另外五家製造商收取了13億美元。
2012年:銀行確定了世界第二重要利率。 他們包括巴克萊,瑞銀,拉博銀行和蘇格蘭皇家銀行。 Libor利率是全世界大多數其他利率的基礎。 它密切關注全球最重要的利率,即聯邦基金利率 。 然而, 2007年這一趨勢明顯分化 ,標誌著2008年金融危機的爆發 。
由於價格限制,2014年倫敦銀行同業公會的行政管理權轉交給了洲際交易所。(來源:Christopher Alessi和Mohammed Aly Sergie,“理解Libor醜聞”,外交委員會,2013年12月5日。Matt泰比,“最大的金融醜聞”,滾石,2013年4月25日。)
2013年:蘋果公司因與主要在線出版商達成定價電子書而被判有罪。 (來源:“蘋果公司在電子書價格修正陰謀中被判有罪”,時間2013年7月10日。)
為什麼價格修復是非法的
定價擾亂了正常的需求和供給 規律 。 它使壟斷者勝過競爭對手。 這不符合消費者的最佳利益。 他們向客戶施加更高的價格,減少創新動力並提高進入門檻。 這些國家的消費者濫收費用與這些國家接受外援一樣多。
自從1890年“謝爾曼法案”通過以來,在美國,合謀一直是非法的。但是,只有在20世紀90年代賴氨酸陰謀的公然化時,國家的執法者才開始變得艱難。 (資料來源:“卡特爾:更多修正”,經濟學人,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