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破產?

破產。 這個詞是否會讓你的脊椎寒冷下來? 這是舊的恥辱說話。 事實上,破產是一種工具,可以將生命重新註入公司,或為個人或家庭帶來財務穩定性和活力。

破產是一個聯邦法律程序,旨在讓個人和公司從無法管理的債務中“重新開始”。 它也可以成為公司結束業務和有序清算資產的一種方式。

破產製度常常是恐懼和厭惡的主題,對現代經濟的運作至關重要。 破產不僅消除了過度債務的負擔,還有助於保持信貸在經濟中的流動。 開國先賢們明白需要一種重新開始的方式,並在美國憲法中規定國會授權建立破產製度。

破產法庭

破產製度由美國破產法院運營。 破產法庭是聯邦地區法院系統的子單位。 因此,美國每個聯邦區都有一家破產法庭。 但是,根據一個地區的人口情況,不同城市可能會有多個法院。 破產法院受到由聯邦司法委員會任命為14年任期的破產法官的監督。

受託人

在絕大多數破產案件中,案件提交時會自動委託受託人

受託人通過審查債務人的文件(我們稱之為提交破產案件的人)來管理破產案件。 在第7章的案件中,受託人將試圖出售任何非豁免財產來償付債權人。 受託人也有義務警惕欺詐行為和債務人未能披露信息。

受託人對債務人的債權人負有受託責任,並且必須收集盡可能多的資產來償付債權人。

破產目標

個人提交的大多數破產案件的理想結果是解僱 。 解除是指破產法庭永久禁止任何債權人企圖向您收取債務的命令 。 該排放也被稱為破產禁令。 儘管排放是永久性的,但並非全部包容。 有些債務不能解除。 例如,大部分稅收債務,子女撫養費和配偶撫養費都不能履行。 由於破產解除是一種非常有效的補救措施,因此只能向誠實的債務人披露所有財產和債務。

破產類型

截至2017年,共有六個破產章節。 這個數字對許多人來說是一個驚喜,因為大多數人只知道第7章,第11章和第13章。

第7章清算是迄今為止最常見的破產章節。 第7章清算適用於不能或不願意使用第13章付款計劃系統的個人。 個人通常必須有資格在稱為平均數檢驗的計算中提交第7章的案例。

第13章破產是個人第二常見的章節。 第13章允許債務人在三到五年內償還至少一部分債務。

第11章破產是第三個最常見的破產章節。 它被個人和企業用來重組複雜的債務結構。

第9章由城市和其他政治部門使用,如公用事業,醫院,機場或學區。

第12章適用於家庭農民和漁民。

第15章由外國債務人提交,外國債務人通常是在其他國家有待破產或接管行動的公司。

破產欺詐

由於破產是由國會編入美國破產法的聯邦制度, 破產欺詐屬於聯邦政府的範疇。

具體而言,包括虛假宣誓,未披露債務或資產以及其他欺詐行為在內的破產欺詐行為屬於聯邦罪行。 承諾破產欺詐可能導致你失去你的解僱,並很可能將你置於監獄。

儘管聯邦政府密切關注破產欺詐行為,但破產債務人的任何債權人均可向債務人提出申訴。 投訴可能會試圖否認債務人破產欺詐的解除。 此外,投訴可以要求破產法庭判定債權人的債務在破產時不能履行。 根據破產法,債務可能無法償還,或因為信貸是通過欺詐手段獲得的。 對於不道德的債務人來說,破產肯定不是一個安全的避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