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破產法庭

破產會影響更多的人,而不是你可能意識到的。 據說一個人一生中有十分之一的機會申請破產案。 我可以保證它已經影響到你的一些鄰居,同事,甚至你主日學班的成員。 即使你自己沒有提交案件,你也可能是某人的債權人,或者你的雇主提出了申請。

當你受到破產案的影響時,你可能會對這個過程感到困惑和沮喪。 本文將通過解釋破產法院系統如何運作來幫助平息一些挫折感。

破產是由聯邦法律管轄的過程。 聯邦法院只能聽取破產案件。 雖然根據各州法律進行的訴訟稱為“受理”,但統一的破產法庭都是聯邦的。

聯邦法院體系分為幾個層次。 審判法院,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 還有各種行政法庭,如移民法庭。 基本的審判法庭稱為地區法院。 破產法院是專門的法院,實際上是地區法院的一個分部。 地方法院可以聽取其管轄範圍內的所有事項,並且可以聽到破產事宜。 當然,他們將所有破產事宜提交給專門的破產法庭。

了解破產法庭系統對於清楚了解您的破產案件可能採用的途徑至關重要。

管轄權

與其他聯邦法院(如地區法院)不同,破產法院是立法創建的。 這意味著法院由國會根據其立法權力設立,根據“憲法”第一條第八款設立法院。

根據聯邦法規28 USC 1334,破產法庭對破產案件擁有專屬管轄權。 這意味著破產案不能在州法院提起。 這項法律背後的原因是,統一的破產製度要求將案件提交統一的聯邦制,而不是在不同的州法院進行,而這些法院可能有不同的規章制度。

破產案件中的一些事項對於破產程序至關重要,它們被指定為核心事項。 核心問題可以包括解釋破產法本身,如何處理債權, 解除債務, 第13章償還計劃第11章債務人如何重組以及更多在破產案件中出現的問題,而沒有其他地方。 破產法官也可能被要求決定非破產事宜。 這些問題可以由地區法院甚至州法院來決定,但會在破產案件中出現。 例如,可能會要求破產法官解釋合同條款,以便當事人可以確定索賠金額。

核心問題由破產法官決定。 這些決定可以經地區法院或上訴法院特別許可上訴。

在非核心事務中,雙方可以決定破產法官是否有最終決定權(至少在法院級別),或者地區法官是否必須在決定上蓋章(或不批准)。

破產法官

美國上訴法院為破產法庭所在的特定聯邦電路委任了14年的破產法官。 因此,與終身任命的聯邦地區法院和上訴法官不同,破產法官的任期必須由上訴法院每14年更新一次。 因此,如果上訴法院對其表現不滿意,上訴法院很可能不會延長破產法官的任期。 同樣,破產法官可以選擇拒絕14年的任命。

上訴制度

雖然所有初始破產事宜均由破產法庭處理,但有關上述事宜的命令,決定和判決的上訴通常由地區法院處理,但有時由上訴法院處理。

一些電路具有所謂的破產上訴小組(BAP)。 BAP已經在第一,第六,第八,第九和第十個電路召開。 上訴小組由來自同一巡迴審理破產上訴的破產法官組成。 即使在設有破產上訴小組的電路中,上訴人也可以選擇由當地聯邦地區法院審理其上訴。

下一級上訴是美國上訴法院對破產法院所在的具體電路進行審理。 例如,舊金山破產法庭的上訴最終將移至第九巡迴上訴法院。

上訴審查的最終級別是美國最高法院。

聯邦破產程序規則

破產法庭的訴訟程序受“聯邦破產程序規則”管轄。 顧名思義,這些規則管理破產程序和審判的程序方面,例如您必須提交破產時間表的時間。 在很大程度上,破產程序規則反映並納入了聯邦民事訴訟規則,該規則管轄其他聯邦法院的訴訟。 因此, 破產法庭的訴訟與聯邦地區法院的訴訟非常相似。

尋找破產法院

如果您正在考慮申請破產,重要的是找出並找到合適的破產法庭。 根據聯邦法規,您必須在提交前180天內將您的破產案件提交到您所在的聯邦地區,在美國擁有主要營業地點或主要資產。 你的住所是你的主要住所。 例如,如果您在得克薩斯州有一個避暑之家,但在加利福尼亞州住一年九個月,您的住所可能是加利福尼亞州,而不是德克薩斯州。 一旦確定了你的住所城市,請前往美國法院網站。 點擊彩色地圖上的住所狀態,然後點擊“高級搜索”。 點擊“按電路搜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破產法庭”。 根據彩色地圖選擇你的聯邦電路,然後點擊“定位”。 找到地理上最近的破產法庭。 許多州有多個破產法院。 聯繫其中一個法院,確保您選擇適當的法院。

與往常一樣,當您考慮破產時,合格的破產律師是您的最佳資源。

由Carron Nicks於2017年4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