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債務和抵押減免的稅收待遇

抵債和取消債務的稅收減免

通過取消抵押品贖回權已經失去家園或重組抵押貸款的人可能有資格根據抵押減免債務減免法獲得稅收減免,但只限於有限時間。

該法案於2007年首次頒布,延長至2016年,並將於2017年1月1日到期或“日落”。2017年5月,國會提交了人力資源2543號法案,以進一步擴大該法案至2018年,但尚未通過。

目前,至少,稅收減免僅適用於2017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止贖或抵押貸款重組。

但是如果您在該日期之前取得資格並且未能申請此稅收減免,您仍然有一點時間可以提交修正後的納稅申報表。 你通常有三年從你第一次提交回報來修改它。

該法案允許您排除高達200萬美元的抵押貸款人在主要房屋中免除或取消的債務。 抵押重組和抵押品均合格。 您可以通過在您的修改後的納稅申報表中填寫IRS表格982來申請此稅務減免。

什麼是取消的債務收入?

任何時候放貸人取消或免除您的債務,這都被視為您的收入,並相應徵稅。 您接受了您必須償還的款項,如果您無法償還債務,稅法認為您實際上保留了這筆錢。

這使得收入資金進入你的家庭 - 所以你必須按金額支付所得稅,除非有例外情況適用。

國稅局有這樣的說法:

“一般來說,如果你欠的債務被取消或原諒,除了作為禮物或遺贈,你必須在你的收入中包括取消的金額。”

報告要求

貸款人必須使用表格1099-C ,取消債務向國內稅務局申報債務減免,並且納稅人應該收到一份表格副本。 這是您的警告,您的債務已經正式免除,所以您必須在您的納稅申報表中包含這筆金額。 您將在表格1040的第21行輸入它作為“其他收入”。

抵押重組和止贖

如果您從2007年到2016年12月31日通過取消抵押品贖回權或重組抵押貸款以獲得較低的餘額,您不必報告原諒債務,並且您不必因此獲得抵扣所得稅,這要歸功於抵押貸款寬恕債務減免法案。 如果在2016年達成書面協議,2017年的解除債務也可能被豁免。

儘管這種免稅排除通常適用於取消高達200萬美元的抵押貸款債務,但如果您已婚,但將其減至100萬美元,但需另行申報。 房屋必須被用作您的主要住宅,並且抵押貸款必須已被拿出來購買,建造或對房產進行重大改進。

一些抵押貸款債務將不符合免稅排除條件,因此免除與其相關的債務將被視為應稅收入。

不符合條件的抵押貸款包括房屋淨值貸款,其中收益不用於購買,建造或改善住宅,以及第二套房屋和出租物業的抵押貸款。

國稅局這樣解釋稅收減免:

“2007年的”抵押債務減免法案“一般允許納稅人將債務在其主要居所中的收入排除在外......如果解除是由於為貸款人或因其他不直接相關的理由而實施的服務導致家庭價值下降或納稅人的財務狀況下降。“

其他免稅排除

雖然抵押減免債務減免法案的命運仍然不明朗,但稅法規定了取消債務的其他方式可以免稅,所以不會丟失。

如果債務在破產案中被註銷,如果您在債務被赦免時無力償還債務,或者如果取消的債務是用作禮物,則取消債務不必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某些商業或農場財產也可以享受免稅待遇。

破產排除尤其相關,因為它通常適用於擁有房屋淨值貸款或第二套住房和出租物業抵押貸款的借款人。 這項破產條款對於那些沒有資格獲得抵押減免債務減免法的個人或未來幾年未獲得續期的個人證明是有幫助的。 破產意味著您的負債超過您的資產的公平市場價值。 就這麼簡單。 對於房地產價值下跌的借款人而言,通常情況是這樣,他們現在必須通過止贖來重組貸款或交出其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