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第13章破產處理稅務問題
你會發現很多關於債務清償的信息,尤其是關於減免債務的信息 。 但是,一些稅收債務是不可排除的。 例如,如果所得稅相對較新,那麼所得稅是不可排除的,也就是說,在破產案發生前不到三年的時候,所得稅就應歸還。 雇主有責任支付雇主未交給稅收機關的任何工資稅。
那些永遠不會流放。
儘管你可能無法解除大量的稅務債務,但你仍然可以使用一種名為第13章的破產來管理該債務,並將其還清。
第13章如何工作
除非國稅局或其他稅務機關對您的財產給予有效留置權,否則您的稅務債務是無抵押的。 無擔保債務無附屬擔保。 這更類似於信用卡餘額,而不是汽車貸款。 有了留置權,稅務機關可以出售該財產以獲得必要的資金以還清稅收債務,也可以等待財產出售,然後希望售價足以支付債務的數額。
如果您提交第13章的案件,您(也稱為“債務人”)將提出付款計劃 。 根據付款計劃,您將向破產法院指定的受託人每月支付三到五年的費用。
受託人然後將您的付款分配給已在您的案件中提出適當索賠的債權人。
第13章包含了其他類型破產的所有保護措施,如第7章直接破產和第11章重組。 如果債權人希望收債,債權人必須進入破產法庭。
未經破產法院批准,他們不能自行採取行動。 這甚至適用於國稅局和其他稅務機關。
儘管您在三到五年內付款,但在第13章的情況下,仍有可能因為無擔保債務而終止您的計劃,例如信用卡,醫療賬單,發薪日貸款和銀行的個人貸款。 這些被稱為非優先無擔保債務。 只要您根據您的支付能力付款,根據考慮您的收入,合理費用以及欠款數額和類型的公式,您應該解除餘下的非優先無擔保債務。
但是,一些無擔保的債務不能以這種方式解除。 這些債務被稱為優先債務。 優先債務是在第13章案件中得到特殊處理的無擔保債務。 一般來說,必須在三年到五年計劃中全額支付。 大多數在第七章中不可排除的稅收債務是第十三章案件的優先債務。
查理的第13章計劃
看看第13章計劃如何工作的例子會很有幫助。 查理每月賺4,000美元。 我們還必須考慮查理的典型月份費用,包括抵押貸款,公用事業和住房維護,食品,兒童保育,醫療費用,手機,交通和娛樂等。
在我們的例子中,查理每月支出總額為3,700美元。 請注意,我們遺漏了信用卡帳戶。 這些並不視為費用,因為如上所述,這些費用將作為第13章計劃的一部分支付。
查理目前的薪水與他的總費用之間的區別是他的“可支配收入”。 查理的計劃必須規定他每月向第13章受託人支付其可支配收入。 計劃的時間長度,三年或五年之間,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查理的收入水平和家庭規模。
第13章如何幫助管理不可充值的優先稅務債務?
那麼第13章如何提供幫助? 查理只是每月向受託人支付一次300美元的付款,而不是繼續為可支配收入不足以支付這筆稅負和他的信用卡而掙扎。
受託人然後將向查理的債權人分配300美元。 在我們的情況下,由於稅收債務是一項優先債務,稅收機關將首先支付,直至該項債權全額支付。 一旦稅務機關滿意,支付將轉向其他非優先性無擔保債務。
在查理付款計劃結束時,他可能還欠債權人的一些債權人。 但是,他將償還優先稅債務。 除學籍貸款等少數債務外,任何非優先債務最有可能被解除。
第13章將允許查理在三到五年內支付其無擔保稅收債務。 但這不是提交第13章案件的唯一好處。 債務利息在第13章案件期間不運行。 因此,稅務債務可以在比稅務機關允許的時間更長的時間內分攤,並以-0%的利息支付。
許多不同的因素影響著第13章計劃的工作方式以及誰獲得報酬。 為了評估您的情況,請致電合格的消費者破產律師。 大多數提供免費諮詢沒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