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像Settlor和Grantor這樣的生活信任條款

你是可撤銷生存信託的授權人或授權人嗎? 你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個問題的信任者或委託人。 這聽起來很混亂嗎? 它真的不是。 所有四個術語意味著同樣的事情。

Settlor,Grantor,Trustmaker和Trustor

“設保人”,“委託人”,“委託人”和“委託人”這兩個術語在遺產規劃中都是同樣的意思。 所有人都是指創建信任的人。

這個人可能與您在整個信任協議中會看到的其他標題不同,這就是事情會變得混亂的地方。

“受託人”是負責管理信託的個人。 這是相當明確的,但通常一個可撤銷生存信託的信任者將作為他信任的受託人,因此這兩個條款 - 連同委託人,委託人和設保人 - 仍然會提及同一個人。 不可撤銷的信託並非如此,通常要求委託人將信託的控制權交給指定擔任受託人的另一方。

繼任受託人 ”完全是其他人。 這是一個個人,如果他自己擔任受託人,則在某些情況下接手為可撤銷生活信託的信託人。 如果信任者成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或者更常見的是 - 當他去世時,繼任受託人將進入受託人的角色。

然後是受益人,即繼承或以其他方式從信託中獲得資金的個人。 每一份信託協議都是這三個基本方(即信託人,受託人和信託受益人)之間的合法合同,即使其中一方或多方是同一個人。

是的,信任者也可以將自己稱為他信任的受益者。

不管信任類型如何,術語都是相同的

這些條款是相同的,無論您構成何種類型的信任 - 可撤銷,不可撤銷或遺囑。 如果你創建了它,你就是設保人/委託人/委託人/委託人。 我更喜歡使用“trustmaker”這個詞,這是一個更現代的術語,因為它清楚地描述了人的頭銜的含義。

即使在擔任律師13年後,我仍然有時會對以“或”和“ee”結尾的法律條款感到困惑,例如出租人和承租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 更現代的方法是讓標題清楚地描述該人在交易中的角色。 法律文件很複雜,沒有使用易混淆和拼寫錯誤的混淆法律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