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費用扣除

您可以在2017年的納稅申報表上繼續申請扣除

過去,如果你搬遷去開始一項新工作或在另一個城市尋找工作,你可以扣除一些搬家費用。 但那是當時和現在。

2017年12月通過的稅收減免和工作法案取消了這一扣除。 如果有一線希望的話,那麼TCJA的許多條款並非永久性的。 移除的費用扣除從納稅年度2018年到納稅年度2025年消失,但除非國會干預永久消除它,否則該計劃將在當時恢復。

這個時間框架意味著如果你在2017年搬家並且有資格獲得資格,那麼你仍然可以在2018年4月提交的納稅申報表中索要費用。當然,如果你在2026年搬家,你也許可以當然,如果國會允許TCJA的規定使其免於日落和失效,那麼也可以聲稱它。

無論哪種情況,您都需要了解如何利用移動費用扣除。

不是所有的費用都合格

合格費用包括包裝和運輸家庭用品和個人財產的費用,以及旅行和住宿費用。 餐費不能作為移動費用扣除。

這是對收入的調整

移動費用在表格1040第一頁上的收入調整部分的“上方”中扣除。這意味著您不必為了索賠而逐項列表。 除了要求標準扣除逐項扣除扣除之外,您還可以扣除此扣除

三項測試確定誰可以申請移動費用扣除,並且你必須滿足所有這些。

“與開始工作密切相關”測試

您必須在首次報告的一年內在新的工作地點重新安置。 假設薩莉從7月1日從西雅圖搬到奧斯汀。11月1日她開始在奧斯汀的新工作。

她在移動的一年內開始工作,因此她遇到了“與起始工作密切相關”的測試。

如果我們逆轉時間範圍,這個例子也可以工作。 假設薩莉在4月1日在奧斯汀開始工作,她於7月1日將她的所有家具和財物從西雅圖搬到奧斯汀。她仍然遇到“與起始工作密切相關”的測試,因為她從她開始起一年內搬家在她的新地點工作。

這條規則有一個例外。 在美國以外工作,然後退休並搬回美國的人可以扣除他們的搬家費用,即使他們沒有在新的地點開始工作。

距離測試

您的新工作地點必須距離您以前的住所至少50英里,而不是您原來的主要工作地點。

首先,測量從您之前的住所到您的工作場所的距離。 讓我們稱之為測量A.現在測量從您之前的住所到您的工作場所的距離。 我們稱之為測量B.如果A比B長至少50英里,則該移動滿足距離測試。

我們再次使用Sally作為例子。 她曾經在西雅圖生活和工作。 她從家到她的西雅圖工作的通勤時間是10英里,當時她住在那裡,然後搬到了奧斯汀。

她之前在西雅圖的住所與她在奧斯汀的新工作地點的距離大約為2100英里。 因為2100英里至少比她10英里的上班路程長50英里,莎莉的舉動符合距離測試。

這條規則也有例外。 即使由於車站的永久改變而導致現役和搬遷,軍方成員也可以扣除移動費用,即使他們不符合距離測試的要求。

其他時間測試

你必須在新的位置工作足夠長時間才能完成第三次測試。 您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來滿足此次測試:

這條規則有一些例外。

何處要求扣除

移動費用計算並記錄在表格3903中,然後輸入2017表格1040的第26行。

由貝弗利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