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能參加我的債權人會議怎麼辦?

當你提交破產案時,可能唯一一次與任何與法院有關的合同都將是你的債權人會議(也稱341部分會議)。 謝天謝地,實際上並沒有多少債權人出現,但會議的確讓受託人有機會質疑您在日程安排和聲明中提供的信息。

債權人會議是必需的。

債權人會議通常安排在案件提交後20至40天之內。

當破產法庭發出案件開始通知時,將包括有關會議日期,時間和地點的信息。

不幸的是,你沒有選擇時間或日期。 第341節要求召開會議。 因此,在沒有參加會議的情況下,在破產案中獲得解僱幾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有時候,債務人可能會發現她有衝突。 雖然債權人會議是破產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時間衝突並不是那麼罕見。 債務人可能不得不出城,有重要的工作責任,他們不能推遲,有小孩看,生病。 我甚至還有一些債務人在海外駐紮,或者在計劃與受託人會面的時候被監禁。

如果發生衝突該怎麼辦

第一 :作為債務人,你必須認真對待這一要求。

如果你忽視了你的會議,甚至不小心錯過了會議,即使你有一個很好的藉口,你的情況可能會被解僱。 解決衝突的最佳機會是積極主動的。

第二 :您還必須明白,不同的管轄區,不同的區域甚至不同的託管人會以不同的方式處理您的衝突或您缺席會議。

你的律師是你在這些問題上最好的指導。

第三 :只要您意識到會議安排的時間不適合您,請聯繫您的律師。 如果有足夠的交付時間,律師可以與受託人協商並將會議的時間或日期改為適合您的時間或日期。 這可能需要向債權人發出修改通知。 如果您在會議前不久發生衝突,例如您生病了,請立即聯繫您的律師。 律師可能需要出席預定會議,向受託人說明您的情況,並要求重新召開會議。

有些衝突比其他衝突更容易被原諒。 例如,受託人有可能重新安排突發疾病。 另一方面,如果您聲稱未找到保姆或工作截止日期,受託人不太可能理解。 有趣的是,受託人通常會更加了解衝突何時花費您的錢。 例如,如果您的案件提交之前計劃的旅行有不可退款的機票,受託人似乎更適合重新安排時間。

如果持續存在衝突,該怎麼辦?

持續的衝突將包括債務人由於長期患病,缺乏管轄權,兵役,監禁或債務人或家屬成員死亡而無法參加會議的情況。

這些問題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處理方式不同。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債務人的時間表是固定的,受託人可以同意在一段時間內甚至幾個月內將案件開庭,並且受託人可以相對確定債務人將在某個日期可用。 受託人允許債務人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會議(例如妻子代表丈夫出庭,特別是配偶雙方已提交聯合案件的情況下)或通過使用授權書。

如果債務人不在司法管轄範圍內,並且在合理的時間內他不可能在鎮上,受託人可能同意通過電話或互聯網允許舉行會議。 由於債務人必須宣誓就職才可以提供任何證詞,因此公證人或其他具有聲譽的人員可能需要在偏遠地區出席管理宣誓。

在國外的債務人已經使用了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的設施。

在極端情況下,一些受託人可能同意舉行質詢會議。 這些是一系列書面問題,您將針對這些問題提供書面答案,類似於在民事訴訟發現階段採取的質詢。

如果你不出席會議會發生什麼?

你能做的最糟糕的事情就是沒有出現在會議上。 如果這種情況沒有事先的解釋,受託人不太可能在重新安排時向您提供任何考慮。

即使您已經儘早與受託人聯繫了解您的衝突並獲得了重新設置,受託人可能會向法院提出駁回您的案件的動議。 這樣做的原因是簡單的。 通常不會立即授予解僱的動議。 該動議將在法官未來的日期前審理。 如果你不這樣做,將提供激勵以確保你參加重新安排的會議,並加快解僱流程。 如果你履行了你的義務,受託人將簡單地撤回議案予以解僱。

了解債權人會議期望的結果

在關於您的債權人會議需要了解什麼的文章中,我們談到了破產法中的要求,即每個債務人都會出席與受託人的會議。 我們還討論了會議期間會發生什麼,以及您可能會問什麼問題。 看到:

第七章:債權人會議發生了什麼

第十三章:債權人會議上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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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會議

第七章債權人會議期望什麼?

債權人會議發生了什麼

Carron E. Nicks於2018年1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