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薩斯州收取遺產稅嗎?

注:州法律經常變化,以下信息可能不反映最近法律的變化。 對於目前的稅務或法律諮詢,請諮詢會計師或​​律師,因為本文中所包含的信息不是稅務或法律建議,也不能替代稅務或法律建議。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No。 目前,堪薩斯州並沒有在州一級徵收遺產稅。

然而,幾年前,在聯邦遺產稅法發生重大變化之前,情況有所不同。 聯邦遺產稅法與堪薩斯遺產稅有什麼關係? 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堪薩斯州在州一級收取了單獨的遺產稅,稱為“提取稅”,相當於整個聯邦遺產稅法案的一部分。

什麼是提貨稅?

提取稅 ”是根據國稅局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在聯邦遺產稅納稅申報表( 國稅局表格706)允許的州財產稅收抵免徵收的州財產稅。每個州都有不同的稅法考慮到提貨稅,所以國家徵收的稅款根據該州的遺產稅法而有所不同。 然而,從本質上來說,整體遺產稅法案並未因增稅而增加或減少。 相反,總稅收法案是在國稅局和州稅務機關之間分攤的。

那麼這對簡單英語來說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聯邦遺產稅的一部分被從國稅局拿走,而不是支付給死者的州稅務機關。 因此,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如果已故的堪薩斯州居民欠繳聯邦遺產稅,則堪薩斯州稅務局從已故的堪薩斯州居民的遺產中收取提取稅。

堪薩斯遺產稅的未來是什麼?

自2005年1月1日起,根據“ 經濟增長與稅收減免協議法” (“EGTRRA”)的規定,提貨稅正式被廢除。 為了響應逐步取消稅收的聯邦法律的這些變化,一些過去收取提貨稅的州選擇制定法律,允許州政府徵收國家遺產稅。 它被稱為“脫鉤”,因為頒布國家遺產稅的州不再以現行聯邦遺產稅法的國家遺產稅法為依據。

大多數州完全沒有做任何事情,因此不再徵收國家遺產稅。 堪薩斯州是少數派之一,並頒布了單獨的國家遺產稅,但最終於2010年1月1日起廢止。 此外,雖然根據EGTRRA的規定,提貨稅應該在2011年恢復,但這並不是因為2010年頒布了“ 減免稅,失業保險再授權和就業創造法” (“TRUIRJCA”),該法恢復了聯邦遺產稅,但沒有帶回加稅。 儘管如此,TRUIRJCA的條款將於2012年12月31日到期,這將在2013年帶來增稅,但國會和奧巴馬總統於2013年初採取行動,通過美國納稅人減免法案(“ATRA”) 。

根據ATRA的規定,TRUIRJCA規定的關於聯邦遺產稅的規定是永久性的,這意味著提貨稅在2013年不會復活,如果沒有國會的進一步行動,將不會在未來幾年復出。 因此,不要指望堪薩斯州很快就會開始徵收州財產稅。

堪薩斯州收集國家繼承稅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 ,堪薩斯州從1998年7月1日起不再徵收國家繼承稅,因為它已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