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撤銷的生存信任與意願之間作出決定歸結於您的個人關切以及您希望通過您的 遺產計劃 實現的 目標 。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不可撤銷的信託並不是一種選擇,因為它涉及永久性地將您的財產所有權轉移給信託及其受託人 - 一旦您這樣做,就沒有回頭路可走。
如果你改變了主意,可撤銷的生活信任可以被“解除”。 它不一定是永久的。 如果你選擇形成一個可撤銷的生活信任而不是寫遺囑,那麼你總是可以自由地稍後改變你的決定。 然而,你可能不想。 這種類型的信任比最後的遺囑和遺囑具有明顯的優勢。
01避免遺囑並保持您的隱私
遺囑認證的必要性是可撤銷生存信任與意願之間的主要區別。
遺囑認證是一個法院監督的過程,當有人死後遺下遺囑時 - 即使他沒有遺囑。 他的遺產必須轉移給他的繼承人和受益人,而遺囑認證是完成這個過程的法定過程。
可撤銷的生活信託不需要遺囑認證。 這是您作為“信託製造者”或“設保人”與信託實體之間的私人合同。 在大多數情況下,設保人擔任自己的可撤銷生活信託的受託人,管理他所在的財產。 當設保人去世後, 繼任受託人接手接手,解決信託並將其財產分配給信託文件中指定的受益人。
當遺囑提交給法院開放遺囑認證時,它就成為公共記錄的問題。 任何人都可以在法院停下來閱讀。 他們會知道你擁有什麼,以及你是誰。 除了受益人以及在某些州,無論受益人是否是受益人,都沒有人有權查看信託文件。 除非繼承人或受益人提起訴訟質疑您的信任的有效性,否則他們不會成為公共記錄。
02計劃精神殘疾
在這種情況下,您的信任不會被管理。 你的財產不會像你死時那樣轉移給你的受益人。 您的繼任受託人只會為您管理您的財務和財產,因為您無法。 如果你留下最後的遺囑和遺囑,而不是建立一個活生生的信任,你的遺囑無法為這種可能性作出規定。 你的親人必須要求法院指定一名監護人或管理員來管理你的事務。
謹慎的說法:一些可撤銷的信託不能解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問題,而另一些信託則為這類事件提供最低限度的計劃。 如果您選擇建立信任,請確保它包含全面的殘疾計劃。
03你也許需要一個意志,太
在大多數州,你必須使用遺囑為死亡的未成年子女指名監護人 。 你的信任不能提供這個。
在一些州,即使擁有完全資助的可撤銷生存信託,也許有必要進行遺囑認證,以限制債權人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