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信託工作嗎?

利用信託分配鼓勵行為

你如何讓你的孩子做你想做的事? 任何家長都會告訴你,孩子很小時就很難做到,而且只有在他們長大的時候才會變得更加艱難。 儘管如此,許多人試圖用錢包來控制孩子。 有多少兒童,青少年甚至成年人受到剝奪威脅 ? 雖然有時候孩子會完全被遺忘,但大多數父母都不願意採取這種極端的步驟。

然而,另一種選擇是。

激勵信託

使用“激勵信託”已成為房地產策劃專業人士及其客戶討論的熱門話題。 信託中的激勵條款旨在鼓勵特定的行為,解決具體的問題或促進一般的生活哲學。 提供的激勵是財務。 如果信託受益人表現出期望的行為,那麼他或她從信託中獲得更多的錢。 (在一些被稱為賄賂的圈子裡)

信託有時包括一個包含父母理念的一般性陳述。 受託人,然後由這個哲學陳述在行使自由裁量權 。 例如,受託人可能會被指示不做任何信託分配,從而消除受益人自我支持的動機。 有時,受託人有監督分配的管理的客觀標準。

有些標準表明信託分配應該等於掙得的收入。 你賺的越多,你從信任中得到的越多。

許多富有的客戶表示擔心,將過多的遺產留給子女會“損害”他們。 他們擔心孩子不會努力工作來取得個人成就,並且過多的錢會使孩子不能成為社會的生產性成員。

事實上,有很多這樣的孩子是“職業繼承人”,他們無所事事,只是過著富裕的生活。

“完美的繼承”

解決這個問題的簡單方法是不要把所有東西留給孩子。 正如沃倫巴菲特所說,完美的遺產是“足夠的錢,以便他們覺得自己可以做任何事情,但沒有太多,他們什麼都不能做”。任何超過“完美繼承”的東西都會給予慈善機構或其他受益人。

對於許多客戶來說,最重要的是孩子參與生產性就業。 這很簡單,但不太容易寫入信任文件。

所有這些可能性,以及更多,必須在文件中解決。

不可能預測未來將會帶來什麼特殊情況可能涉及信託受益人。 這些類型的信任非常難以起草,但更難以管理。

受託人的任務比平時要困難得多。 為了監督客觀標準,受託人必須獲得和分析所得稅申報表,醫療報告,經濟情況等等。 受託人需要廣泛的權力來調查受益人的情況,並要求受益人有權獲得客觀的證據。

誰可以成為受託人?

父母可能有一段時間可以成為受託人的兄弟姐妹或朋友,但子女和孫輩很可能比這些人壽命更長。 似乎必須考慮企業受託人,至少作為具名人士的繼任者。 接受此類責任的任何受託人都希望確保信託文書提供責任保護。 任何受託人都會擔心信託受益人無家可歸,因為信託分配的條件未得到滿足。

可以通過激勵信託尋求其他許多目標 。 可能性和想像一樣無窮無盡。 不難想像客戶想要對未與某個人結婚的孩子進行繼承。 或者對一個沒有離婚的孩子。 視情況而定,繼承可以以成為醫生或律師的人為條件,或不成為律師。 這種激勵可能與宗教,居住地點,兒童人數,頭髮長度,衣服顏色有關 - 限制是什麼?

它工作嗎?

受到困擾的受益人不大可能得到激勵信託的幫助。 告訴吸毒者,除非他停止吸毒,否則他將不會獲得繼承權,這不可能阻止他繼續使用。 告訴受益人,除非她從大學畢業並且每年掙5萬美元,否則她無法獲得繼承權。 但顯然,繼承不是促使孩子達到這種成就水平的唯一因素。 有可能這個孩子不需要首先負責任地採取行動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