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美國財政部報告外國銀行賬戶

外國銀行賬戶報告(FBAR)每年6月30日到期。

您可能需要填寫外國銀行和財務賬戶報告(FinCEN表格114) 每年如果您擁有或在美國以外的任何外國銀行賬戶或其他類型的金融賬戶中擁有利益。 這份報告與您的所得稅申報表是分開的,儘管這兩份報告可能是相互關聯的。

日曆年2013年報告的新增內容

報告外國銀行賬戶

如果您在日曆年的任何時間在所有帳戶中的總餘額為$ 10,000或更高,則必須報告您在外國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中持有的帳戶。 您是所有者的賬戶和您並非所有者但是有權代表賬戶所有者進行交易的賬戶都屬於這種情況。

使用FinCEN表格114報告您擁有的每個外國金融賬戶或擁有簽名權限。此表單非常明了。 您將提供有關在外國持有的所有金融賬戶的信息,例如賬戶所在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名稱,賬戶號碼和賬戶餘額。

請注意,外國銀行賬戶報告是針對每個賬戶持有人提交的。 已婚夫婦可能需要提交單獨的報告或單個聯合報告。 對於擁有多個賬戶持有人或擁有簽名授權人員的賬戶,可能有多個人或企業在單獨的外國銀行賬戶報告上報告相同賬戶。

什麼類型的外國財務賬戶是可報告的?

如果您符合申請要求閾值,則需要在外國銀行賬戶報告中報告以下類型的財務賬戶:

31 CFR第1010部分以及財政部2011年2月24日在聯邦公報中公佈的關於這些法規的修訂的說明詳細討論了需要向財政部報告哪些類型的銀行賬戶和財務賬戶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11/pdf/2011-4048.pdf )。 我把這份文件轉交給你,以便詳細分析哪些類型的財務賬目是可報告的。

何時歸檔

FinCEN表格114將於每年6月30日到期,以報告上一個日曆年度擁有的外國銀行賬戶。 外國銀行賬戶報告必須在6月30日前收到。 FinCEN要求以電子方式提交表格114。

如果你錯過提交截止日期怎麼辦? 美國國稅局目前正在為那些需要提交外國銀行賬戶報告並需要報告以前未申報的外國收入的人進行境外自願披露計劃。

正在考慮自願披露計劃的人員在參加本IRS計劃之前應諮詢稅務律師。

在哪里文件

表格114以電子方式通過位於bsaefiling.fincen.treas.gov/main.html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提交。

如果您需要電子申請的替代方案,請撥打800-949-2732(美國境內的免費電話)致電FinCEN監管熱線。

從美國境外撥打703-905-3975(非免費)。

表格和說明

哪裡可以獲得FBAR的技術幫助

美國人可以通過撥打866-270-0733(美國境內的免費電話)或313-234-6146(美國境外的來電者不收費)撥打IRS獲得外國銀行賬戶報告的幫助。 此電話熱線在美國東部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4點30分開放。 您也可以將FBAR相關問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FBARquestions@irs.gov。

有關電子申請問題的幫助,請聯繫BSAEFilingHelp@fincen.gov或致電866-346-9478(美國境內的免費電話)致電BSA電子申請服務台。 電子歸檔服務台的營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東部時間上午8點至下午6點。

協調FBAR與納稅申報表

儘管外國銀行賬戶報告不是納稅表格,並且未提交給國稅局,但有關外國銀行賬戶的信息可能需要與納稅申報表上的信息協調一致。

這些外國金融賬戶內部產生的收入在獲得收入的一年的所得稅申報表中報告。 您將根據所產生的收入類型報告外國收入。 例如,利息和股息將在您的附表B上報告,您的附表D上的資本利得等等。 如果您在這些賬戶中獲得股息或利息,請務必查看附表B第III部分第7a行中的方框,並指明您擁有賬戶的國家或國家。

在某些情況下,一個人可能需要提交表格8938,外國金融資產報表和他們的報稅表。 此稅表與外國銀行賬戶報表分開,但它包含類似的信息。 要求披露外國賬戶有單獨的門檻。 對於8938表格而言,門檻值始於當年最後一天的50,000美元總外國賬戶餘額或年內任何時間的75,000美元。 對於已婚夫婦共同申請並為居住在國外的美國人提供更高的報告門檻。 IRS中的下列圖表可能會對您有所幫助:比較表格8938和FBAR要求。 此外,對外國稅收支付的任何外國稅收可能符合表格1116中外國稅收抵免

誰必須提交TD F 90-22.1

如果每個美國公民或居民外國人,合夥人,公司,財產或信託必須提交TD F 90-22.1,如果他們對於任何金融賬戶(包括銀行,證券或其他類型的金融賬戶)擁有“經濟利益或簽名授權或其他權力”如果這些財務賬戶的總值在日曆年的任何時間超過10,000美元,則在外國的財務賬戶。“ (來自TD F 90-22.1的說明)

歸檔的例外情況

即使這些銀行位於國外,您也不需要報告美國軍事銀行設施的賬戶。 軍方銀行被視為美國國內銀行。 您無需報告位於關島,波多黎各和美屬維爾京群島的銀行賬戶。 您也不需要報告外國銀行分行或分行持有的美國賬戶。

關於外國銀行賬戶報告的法律

要求美國公民和外國居民申報其外國銀行賬戶的法律見於31 CFR第十章(之前為31 CFR 103)。

第103.24節內容如下:

秒。 103.24外國金融賬戶報告。

(a)在外國的銀行,證券或其他金融賬戶中擁有經濟利益或對其簽字或擁有其他權力的美國管轄下的人(除美國人的外國子公司外)應報告這種關係與每年存在這種關係的國內稅務局局長之間的這種關係,並應提供這些人員提交的由秘書規定的報告表格中規定的信息。 在25個或更多外國金融賬戶中擁有經濟利益的人只需在表格中註明這一事實。 當秘書或其代表要求時,這些人將被要求提供有關每個帳戶的詳細信息。 (31 CFR 103.24)

外國銀行賬戶報告限制規定

對於民事處罰的評估有6年的時效限制,對刑事處罰的評估有5年的時效。 (來源:紐約州律師協會,引用31 USC第5321條(b)(1)和18 USC第3282條)

國稅局建議納稅人應將其外國銀行賬戶報告保留五年。 “記錄必須從所報日曆年的下一年的6月30日起保留5年,並且必鬚根據法律規定提供以供檢查。保留FBAR的副本可以幫助滿足記錄保存要求。 “ 此外,我建議納稅人應保存其銀行對賬單以及外國銀行賬戶報告副本至少六年(相當於最長的法定期限)。

不提交罰款

由於未能提交TD F 90-22.1,財政部可能會採取非常嚴厲的處罰措施。

“對於未提交報告,提供信息以及提交虛假或欺詐性報告,民事和刑事處罰,包括在某些情況下,處以不超過50萬美元的罰金和不超過五年的監禁。” (來自隱私法案90-22.1表格)

根據稅務律師霍華德羅森,可以評估以下處罰:

其他問題

有關這些問題的其他問題應在國稅局免費稅收援助熱線(800)829-1040,這是國稅局的一般熱線。 該機構還專門設立了一條專門的熱線,以便在(866)270-0733(免費)或(313)234-6146(非免費)處理外國銀行帳戶報告問題。 問題也可以通過FBARquestions@irs.gov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