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債務收取行為法”(通常稱為FDCPA)規定了收債員在收回債務時如何行事。 這些是收債員無法做到的事情。 如果您需要參考法律來核實收債員是否在法律之外行事,則已經提供了引用。
01要求你付出比你欠的更多
02要求您支付法律不允許的利息,費用或支出
收款人不能添加任何原始信用卡或貸款協議不允許的額外費用。 [15 USC 1692f]§808(1)
03反复或連續呼叫
FDCPA將重複電話視為騷擾。 [15 USC 1692d]§806(5)
04使用淫穢,褻瀆或辱罵的語言
使用這種語言被認為是騷擾。 [15 USC 1692d]§806(2)
05在早上8點或晚上9點之前致電
在這些時間的電話被認為是騷擾。 [15 USC 1692c]§805(a)(1)
06有時候收集者知道或應該知道不方便
在這些時間的電話被認為是騷擾。 [15 USC 1692c]§805(a)(1)
07如果您不償還債務,請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
收藏家不能威脅對你的暴力。 [15 USC 1692d]§806(1)
08他們無法或不會採取的威脅行動
當收藏者不能或不打算採取行動時,收藏者不能威脅要起訴或控告你, 裝飾工資 ,奪取財產,造成失業或毀掉你的信用。 [15 USC 1692e]§807(5)
09非法告知第三方你的債務
除非您明確同意,否則收藏家不得將任何關於您債務的通知告知給您,除非:
- 你的律師
- 債權人
- 債權人的律師
- 信用報告機構
- 你的配偶
- 你的父母(如果你是未成年人)
[15 USC 1692c]§805(b)
10反复致電第三方獲取您的位置信息
除非有理由相信以前提供的信息是虛假的,否則收集者只能聯繫第三方。 [15 USC 1692b]§804(1)
11在知道您的雇主不同意的情況下與您聯繫
如果你讓他們知道你的雇主不同意這些電話,那麼收集員不允許在工作中與你聯繫。 [15 USC 1692c]§805(a)(3)
12未能發出書面債務確認通知
在收款人初次通知後的五天內,它必須向您發送一份通知,其中包括債務金額,債權人名稱以及您在30天內對債務進行爭議的權利通知。 [15 USC 1692g]§809(a)
13忽略你的書面要求以核實債務並繼續收集
只要收件人書面通知後30天內提出要求,收款人就不能繼續收取債務。 [15 USC 1692g]§809(b)
14在核實之前繼續收取債務
收到您的書面爭議後,收款人必須停止收取債務,直到您收到驗證。 [15 USC 1692g]§809(b)
15收到停止通訊通知後繼續收集嘗試
如果您向收款人發出書面請求以停止溝通,它只能通過郵件再次與您聯繫,通過郵件通知您以下情況之一:進一步收取債務的努力終止,某些行為可能會由收藏家,或者收藏家肯定會採取某些行動。 [15 USC 1692c]§80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