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夕法尼亞州採用如何影響繼承

了解PA中的國家法律和階段性兒童

當一個人沒有遺囑而死亡,也被稱為無遺囑時 ,法律決定誰是遺產的繼承人。 被收養子女的一般規定是, 收養分割被收養子女與其自然父母之間的親子關係,包括割斷所有繼承權利。 被領養的孩子繼承他們的新養父母。

賓州法律

例如,根據賓夕法尼亞州法律 ,為了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被收養人被認為是其收養父母的自然孩子; 並且被收養的孩子不被認為是他或她自然父母的孩子。

賓夕法尼亞州對此規定提供有限的例外。 當自然親屬與被收養人保持家庭關係時,被收養的孩子可以繼承自己的親人(但不是自然親屬)。 法規頒布後的評論說:“他例外地認識到,祖父母和其他人,在父母死亡或離婚後可能發生收養的情況下,家庭關係往往會持續下去。”

例如,約翰和凱蒂已婚,有一個兒子巴迪。 約翰死了。 凱蒂再婚。 她的新丈夫喬治採用巴迪。 約翰的父母,巴迪的天生的祖父母,非常涉及他的生活,經常遊客和與巴迪保持家庭關係。 根據“賓夕法尼亞州法令”,如果約翰的父母死於遺傳,巴迪即使被採納,也會繼承他們。

他們將是與被採納的孩子有關係的祖父母。

如果孩子因父母權利的終止而被放棄收養,那麼孩子不會從父母那裡繼承,儘管上述規則可能適用於為祖父母繼承遺產。

步驟兒童

如果他們不被採納,他們不會繼承他們的父母的配偶。

這可能會造成一些不幸的結果。 假設艾米有一個孩子,喬希。 艾米與不是喬希的天生父親的大衛結婚。 他們作為一個家庭共同生活多年,但大衛從未採用喬希。 這意味著喬希不是戴夫的繼承人。 如果大衛沒有遺囑去世,喬希就沒有權利把戴夫的遺產當作繼承人。 發生這種情況時,許多人都感到驚訝。 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為什麼有一個遺產計劃非常重要。

闡明兒童權利是重要的

在這些混合家庭的日子裡,孩子們可以是你的,我的,也可以是我們的,孩子們的意志明確表達了孩子的權利,這一點非常重要。 如果由於這些繼承規則,只有一部分家庭中的孩子繼承而另一些孩子被切斷,它可以徹底摧毀一個家庭。

如果遺囑或信託指導分發給一個人的孩子,那麼這包括收養的孩子嗎? 在解釋以關係而不是按名稱描述的人(如“我的孩子”或“約翰的問題”)時,任何被收養人都應被視為其收養父母的子女。 在解釋不是領養父母的遺囑人的遺囑時,被領養人只有在被領養人的少數人身份期間發生收養,或者在收養期間存在較早的親子關係的情況下,才被視為其收養父母或父母的子女。孩子的少數。

年齡限制的目的

法律因州而異,但一般而言,您可以在任何年齡採納和採用。 下面是一個例子,為什麼有一個年齡限制,太太夫人留下遺囑提供給她的子女和孫子。 太太夫人的65歲兒子Libertine未婚,沒有子女。 不過,他有一位45歲的密友女友Floozy。 Libertine採用Floozy。

如果Libertine去世,Floozy是通過收養太太的孫子。 然而,由於解釋規則的法定規定,在解釋太太夫人的遺囑時,必須在一個人的少數人(18歲以下)中領養才能生效,Floozy不會繼承Dowagers夫人遺產的任何部分。 (這可能就是太太夫人想要的方式。)

為確保您領養的孩子或繼子女在您去世後得到照顧,請安排與受信任的房地產律師會面,以製定全面的意願,確保法律不會否決您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