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元9世紀(儘管歷史學家仍然不確定發明的確切日期)到1800年代中期,黑色粉末是唯一可用的爆炸物。 因此,在軍事,採礦和土木工程應用中,單一類型的爆炸物因此被用作槍支推進劑和爆破目的。
工業革命帶來了爆炸物和啟動技術的新發現。 因此,由於新產品的經濟性,多功能性,強度,精度或長期儲存能力而沒有明顯劣化,因此專業化原則在軍事和民用爆炸物之間運行。
儘管如此,類似軍事的裝藥有時被用於拆除建築物和建築物以及ANFO的特性(ANFO是硝酸銨燃料油混合物的縮寫),儘管最初是為採礦而開發的,但軍隊也對此表示讚賞。
低爆炸物與高爆炸物
爆炸物是化學物質,因此它們會帶來反應。 兩種不同的反應(爆燃和爆炸)可以區分高爆炸和低爆炸。
所謂的“低級炸藥”或“低爆炸物”,如黑色粉末,傾向於產生大量的氣體並以亞音速度燃燒。
這個反應被稱為爆燃。 低爆炸物不會產生衝擊波。
槍彈或火箭發射藥,煙火和特殊效果是低爆炸藥最常見的應用。 但是,儘管高爆炸藥更安全,但現在一些國家的礦用低爆炸藥仍在使用,主要是出於成本原因。
在美國,自1966年以來禁止將黑色粉末用於民用。
另一方面,諸如炸藥之類的“高級炸藥”或“高爆炸藥”傾向於引爆,這意味著它們產生高溫和高壓氣體並且衝擊波以大約或大於聲音,分解材料。
與大多數人認為高爆炸藥通常是安全產品相反(特別是就次級炸藥而言,請參閱下文)。 炸藥可以掉落,擊中甚至燃燒而不會意外爆炸。 炸藥是阿爾弗雷德諾貝爾在1866年為了這個目的而發明的:通過將它與特殊粘土(稱為矽藻土)混合,允許更安全地使用新發現的(1846)和高度不穩定的硝化甘油。
初級與次級與三級爆炸物
小學和中學的爆炸物是高爆炸物的子類別。 標準是關於啟動特定高爆炸藥所必需的來源和刺激強度。
- 初級炸藥由於對熱量,摩擦,衝擊,靜電極度敏感而易引爆。 雷汞,疊氮化鉛或PETN(或石筍,或更合適的Penta赤蘚糖醇四硝酸鹽)是採礦業使用的初級炸藥的很好例子。 它們可以在爆炸帽和雷管中找到 。
- 二次炸藥也是敏感的,特別是對於熱量而言,但是當存在相對大量時會傾向於燃燒到爆炸。 這可能聽起來像是一個悖論,但與一根炸藥相比,一卡車炸藥就會更快更容易燃燒爆炸。
- 硝酸銨等第三類爆炸物需要大量的能量才能引爆,這就是為什麼它們在某些情況下被正式分類為非爆炸物的原因。 儘管如此,它們仍然是潛在的非常危險的產品,正如近期有關硝酸銨的破壞性事故所證明的那樣。 一場大火引爆了大約2,300噸硝酸銨,造成了美國歷史上發生在1947年4月16日德克薩斯州德克薩斯城的最致命的工業事故。 記錄近600人傷亡,5000人受傷。 法國圖盧茲AZF工廠事故最近證明了與硝酸銨有關的危害。 2001年9月21日,硝酸銨倉庫發生爆炸,造成31人死亡,2442人受傷,其中34人嚴重受傷。 每個窗戶都在三到四公里的半徑範圍內破碎。 材料損失很大,據報導超過20億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