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申請破產,我可以擺脫子女撫養費和贍養費嗎?

使用破產管理過期到期的子女撫養費和贍養費(但不解除撫養費)。 Getty圖像

你不能使用破產來消除過期的子女撫養費或贍養費。 您可能可以使用破產來消除財產結算下的某些義務。 但破產仍然可以幫助你,因為你可以用它來管理你過去到期的國內支持義務,並讓你遠離家庭法庭,甚至可能會坐牢。

破產案件中國內支持義務的類型

破產法將“國內支持義務”定義為根據分居協議,離婚法令或財產和解協議欠下的“贍養費,贍養費或支持性質”的債務; 法院命令或根據非破產(通常為州)法作出的其他決定。

請注意對沖語言,“在性質上”。破產法典承認,債務可能被稱為一件事,但實際上完全起到了另一個目的。 我們經常在財產安置中看到這種情況,這些財產安置旨在作為贍養費或配偶贍養費的替代品。 僅僅因為它被稱為一件事,並不能成為一件事。 因此,破產法庭必須對家事法院的判決和法令進行審查,以確定其條款是否授予不能出院的DSO或可能出院的其他類型的婚姻財產部門。

在美國, 兒童撫養費是大生意,但兩名監護人父母中少於一名的撫養費將得到他們根據法庭命令或非正式協議應得到的所有撫養費。 監護人的父母給予子女撫養費,平均而言,他們得到的撫養費少於他們的70%。

沒有得到報酬的子女撫養費會發生什麼? 債務增長和增長就像任何其他未付的債務。 那些拖欠款加起來很快,後果很嚴重。 取決於你居住的地方,當局可以:

在第七章直接破產案件中,許多債務可以得到寬恕或解除。 大多數信用卡債務,個人貸款和醫療賬單將被取消,以便讓債務人(提交破產案的人)重新開始。

雖然銀行和其他企業可能能夠承擔這些已清償債務的損失,但單親家長通常不會如此靈活,事實上當孩子撫養費檢查遲到或缺乏時,其負擔很重。 許多這些家庭最終得到公共援助。 社會對道德和實踐都有很高的興趣,以確保非監護父母按照命令支付子女撫養費。 因此,拖欠父母不能僅僅通過申請破產案來消除這一義務。

但是,欠撫養子女的父母可以使用破產來管理那些過期的子女撫養費。 見下文。

贍養費和配偶保養:為了免除流失,欠配偶的錢必須滿足三項要求:

在確定卸貨問題時,大多數訴訟都涉及第一項要求。 如果離婚法院和當事方有意將該裁決作為維護,則不會解除。 但是,如果裁決實際上屬於財產分割,即使它被標記為“贍養費”或“支持”,也可能被區別對待。

在確定義務是否是支持時,一條經驗法則規定,幫助接受配偶維持基本必需品所需的資金是支持性的。 除了這一經驗法則之外,法院還會考慮若干因素來確定債務是否屬於支持或維護的“本質”。

這裡是一個簡短的列表:

對這些問題回答“是”表示該獎項是用於支持的。 在第七章或第十三章的案例中,支持是不可排除的,但正如我們將會看到的那樣,您可以使用第13章來管理債務並付清代價。

物業和解協議最常用於離婚案件中,以分割夫妻在婚姻期間擁有的資產。 他們可以並且經常用於闡明雙方就誰將支付哪些債務的協議。

在第7章的案件中,大多數財產和解都是不可排除的。 至少有兩種類型的財產或債務可以在第13章的案例中解決:持有無害的協議和現金以代替其他資產。

持有無害:這些債務中的一部分可能由一方或雙方為了家庭利益而被帶出。 配偶可以承擔支付任何債務的責任。 財產和解協議是雙方之間可執行的合同。 但它對信用卡公司是不可強制執行的。 因此,對於信用卡公司而言,開設賬戶的人仍然負有責任並有責任看到它已經支付。 這是“保持無害”規定的來源。

示例 :假設羅傑以自己的名義在第一國民銀行開設了一個信用卡賬戶,但他使用該卡支付了家人或為了家庭的利益而支付的費用,他的配偶米拉同意承擔該債務作為其財產清償的一部分。 如果Mila停止付款,First National將會尋找Roger來支付款項,因為賬戶是以他的名義。 但是,米拉的律師堅持認為,財產和解協議包含“無害”要求。 如果他必須在賬戶上支付款項,這項持有無害條款使得Mila負責償還Roger。

在我們的例子中,由於持有無害的條款,Mila向羅傑欠債。 在第7章的案件中,這種債務是不可排除的,但可以在第13章的案件中解除。

現金支付:有時候,將資產拆分50/50可能並不實際。 假設羅杰和米拉有房子,但其他資產並不多。 這對夫婦有三個孩子,米拉將有主要監護權。 她想為這個家庭保留房子。 這房子有10萬美元的股權。 在其他情況下,雙方可能出售房屋並分割股權。 但是,因為Mila想要保留房子,她同意每月支付500美元的Roger直到她支付$ 50,000或直到房子被出售,並且她能夠償還那個義務。

Mila對羅傑的義務在第七章中不可排除。 但是,如果米拉提交第13章案件,那麼債務可以解除。

使用破產管理DSOs和其他離婚相關義務

即使支持和其他一些離婚相關的債務不能在第7章中解決,他們通常可以在第13章的案例中進行管理。 第十三章是在破產法庭保護下的還款計劃。 這是一項全球管理計劃,因為所有債務人的債務都以某種方式在計劃中得到了對待。

什麼是優先債務? 破產法規定了債務的優先順序,以確保在沒有足夠的資源支付100%的債權人索賠時,有些債務是先付給別人的。 例如,國內支持義務具有高度優先權,但大多數其他無擔保債務(如信用卡和醫療帳單)的優先級較低。 這在第13章的案例中變得很重要,因為債務人沒有足夠的資金,並且在計劃過程中無法支付足夠的款項來支付所有的義務。

對於法院批准的第13章計劃,它必須在三到五年內償還某些高度優先債務。 (計劃的長度取決於債務人家庭的收入。)這些優先債務包括不可排除的支助和財產分割義務。 優先債務不包括因無害協議或我們描述為代替資產而使用現金的條款所產生的義務。 這兩種被視為信用卡和醫療賬單。

未償付的非優先債務將在第13章中解除:當債務人沒有足夠的可支配收入來償還所有債務時,她仍然可以提出償還計劃,至少支付這些優先債務。 如果她有什麼遺漏,低優先級債權人將按比例分享。

例如 :米拉向羅傑支付子女撫養費,但是當她失去工作時,她無力支付,而子女撫養費拖欠現在為15,000美元。 當她找到新工作時,她決定提交第13章的案例。 她將在五年計劃中支付15,000美元。 她還有2萬美元的信用卡債務和5萬美元的欠她的房屋資產。 在每月支付所有合理和必要的費用後,她只剩下400美元來投入她的第13章計劃。 400美元支付中的大約250美元將不得不在Roger的五年計劃結束時還清15,000美元。 第13章受託人將保留15美元作為管理此案的費用。 這樣每個月可以得到135美元,或者60個月以上的所有其他債權人共計8,100美元。

在Mila的60個月的第13章計劃結束時,羅傑將全額支付他的支持請求,但其他債權人將獲得不到12%的索賠。 這並沒有什麼區別,因為根據破產法,Mila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並且支付了Roger的優先債權。 其餘的債務將被解除。 其他債權人必須對他們得到的東西感到滿意。

這包括羅傑的財產結算。 作為非優先可償還債務,羅傑將只能得到其他無擔保債權人收到的款項,即欠他的50,000美元的12%。

在60個月的第13章計劃中支付DSO

儘管兒童撫養費索賠不能解除,但在破產法庭的保護下,可能需要長達五年的時間才能在第13章中支付。 只要您根據自己的計劃進行付款並且保持當前的國內支持義務,子女撫養債權人就不會對該債務採取任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