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公平信用報告法案
最初,法律主要是對銀行和消費者報告機構 (CRA)以及向其發送信息的企業感興趣的。 今天,這項法律適用於從您那裡直接收集個人信息以及從公共記錄中收集個人信息的各種組織。
該法於2003年通過公平和準確信用交易法(FACTA)進行了修訂,以允許消費者從FCRA涵蓋的消費者報告機構獲得免費報告。 然而到那時,消費者報告機構的名單顯著增長。 FCRA根據所處理的信息類型定義必須遵守法律的組織。 由於信用放貸機構擴大了對信貸價值的搜尋,以包括水電費帳單和租賃歷史記錄等,因此收集此類信息的組織也包括在內。
一般來說,FCRA表示您可以看到CRA在您檔案中的任何信息,並且您有權對該文件中的不准確信息提出異議 。
如果您對此有所爭議,FCRA會規定爭議如何解決,如果信息被刪除,則必須在5天內通知您信息是否已放回您的檔案。
但是,如果您是身份盜竊的受害者,FCRA最重要的部分是第609(e)節。 這就是說,如果一家公司與使用您的信息的人進行了業務往來(換句話說,身份竊賊稱他們是您),該公司必須向您提供以您的名義提出的所有申請和業務記錄。
然而,公司已經給身份盜竊受害者很多悲痛。 一些公司表示他們不能公佈記錄,因為他們是專有的,其他公司可能會說他們不會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向您提供信息。 有些人甚至說他們不會提供這些信息,因為他們必須保護他們客戶的隱私(當他們告訴你時,請小心不要爆炸)。問題非常普遍,FTC已經撰寫專門處理這個問題的小冊子。 (注意:FTC於2012年2月17日遭到黑客入侵,並且必須將這本手冊的鏈接下載,直到他們解決漏洞為止。他們還沒有給出這個備份的時間。)他們還創建了一封信,您可以下載並發送給公司,如果您需要獲取這些記錄。
FCRA規定,這些記錄可能會提供給你,並給你指定的執法官員 - 這可能是偵查你的案件的偵探(假設你有一個)。
FCRA向消費者提供的一個優勢是,它允許私人公民對任何違反州或聯邦法院法律的“全國性專業消費者報告機構”起訴自己的案件。
訴訟時效要么是作為訴訟基礎的違約後5年,要么是發現後2年,以較短者為準。 (換句話說,如果您在6年內沒有發現違規行為,那麼您將無法提起訴訟,因為更短的期限將是5年,並且已經過期。)知道他們違反了FCRA的公司或許可以通過向客戶通知錯誤來解除案件,因為這會給客戶一個2年的時間窗口,之後他們可以爭辯說時效已經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