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債務收集者發短信給你的合法性

根據FDCPA找出什麼是可以接受的

我們如何相互溝通以及企業如收債員與我們溝通的方式在過去幾年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鑑於完美的定時電話或信件曾經是常態,隨時撥打電話和短信更為普遍。

幾乎每個美國成年人都有手機。 根據皮尤研究公司的數據,91%的美國成年人擁有手機,幾乎35.8%的家庭只有一部手機,即使擁有固定電話,15.9%的人也可以在手機上接聽所有電話。

雖然許多美國人喜歡短信打電話 - 約三分之一的報導皮尤研究公司 - 許多人不願意以這種方式與企業聯繫,特別是當涉及到收債員時。 如果你曾經收到債務人的短信,你可能想知道它是否合法。 這當然是不尋常的。 不幸的是,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答案。

債務收取法律不涉及文本消息

公平債務收集行為法是聯邦法律,規定了第三方收債員在向消費者收回債務時可以做什麼以及不能做什麼。 1977年通過的這項法律沒有涉及許多現代通訊形式。 例如,短信直到1992年才推出,FDCPA通過15年後,法律尚未更新,以通過短信和現代通信媒介收集活動。

FDCPA沒有明確說明收債員是否可以使用短信 - 當然是因為發短信的時候沒有寫信。 但是,1991年電話消費者保護法可能適用。

TCPA限制(有時禁止)在未經事先明確同意的情況下使用自動撥號和未經請求的電話通信,這基本上意味著除非您已經表明可以以這種方式進行聯繫。

債務收集者認為,在您的信用卡或貸款申請表上列出手機號碼基本上是同意在涉及您的賬戶的問題上與該號碼聯繫 - 這一論據已被法院接受,至少來自發送電話營銷信息的公司。 儘管如此,這很棘手,因為TCPA主要應用於電話營銷通信,而不一定是收債電話。

涉及收集文本消息的最近訴訟

在民事訴訟中,古鐵雷斯訴巴克萊集團,持卡人與信用卡發卡人之間的案件,法院裁定,巴克萊到古鐵雷斯的短信是合法的,直至古鐵雷斯用“停止”信息回复。 此時,即使停止通信請求不是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巴克萊應該已經結束了短信。 這與FDCPA略有不同,FDCPA要求書面信函結束收債員的通信。 (由於該法律只適用於第三方收債員,因此FDCPA無法提出訴訟。)

2013年9月,聯邦貿易委員會最近對涉及短信的FDCPA違規行為罰款100萬美元,但不是直接因為短信。

在這個特別訴訟中,這些公司因沒有將自己標識為收債員而不是自己的短信而被罰款。 聯邦貿易委員會並沒有直接將短信作為一種溝通形式進行處理,這可能表明,只要遵守所有其他FDCPA規則,這是接觸債務人的可接受方法。

我們所知道的關於債務收集者文本消息

關於收債員和短信沒有具體的規定,但還有其他一些規定收債員如何溝通的規則,無論媒介如何:

與收債員了解您的權利 ,例如他們在與您聯繫時必須證明自己的身份。 如果您通過短信或任何其他方式與您聯繫,並且您不再希望以這種方式進行聯繫, 通過郵件發送停止和停止信函 。 不要簡單地通過短信回复,你的權利可能不包括在FDCPA中。 向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和州檢察長投訴,如果收款人忽略您的停止和停止信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侵犯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