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討論了中止何時生效,何時無效以及何時到期。
案件歸檔時自動保留有效。
在大多數情況下,不論債權人的破產類型,在有人提起破產案件時,停止對債權人採取行動。
術語“自動”是指中止通常不需要法院行動即可生效。 事實上,雖然它通常是自動的,
- 中止不適用於某些行為 ,
- 它可以推遲或根本不生效,
- 它不會永遠持續下去,而且
- 它可以由法院舉起來,理由很充分。
規則的例外情況:序列文件
在任何十二個月的時間內,有可能有一個以上的案件正在審理中。 有時候,遵守第7章的排放和第13章提交的文件來保護房屋或汽車可能是一個很好的策略。 有時,債務人在第13章的案件中將無法支付款項,讓案件被駁回,然後很快重新提交。 這些被稱為連續申報。
- 兩個案例中的一個案例 r:如果您在前一年有一宗破產案件待決,然後提交第二份案件,則除非您要求法院延長案件,否則在第二宗案件中,案件中止只能維持三十天。
- 一年三起案件 :如果您在前一年有兩宗申請破產案件,則在您提交第三宗案件時,中止不會生效。 為了彌補這一點,您可以提出動議,進行聽證會,並設法說服法官說,提交三起案件對您的情況是合理的,您並未試圖利用債權人或濫用破產製度,你值得自動停留。
自動停止終止時
自動停留時間的長短取決於它是否適用於針對債務人的收款活動或債務人的財產。
- 收集活動直接指向債務人
對債務人而言,自動停留通常持續到債務人收到解除清償為止。 此時,債權人可以重新開始收回未被 解除 債務的活動。 對於已經解除的債務,另一項禁令生效,稱為解除禁令 。
- 收集活動直接向物業
債權人有可能對債務人的財產採取行動,即使自動中止對債務人本人仍然有效。
即使你申請破產,貸款人也有權支付抵押品或抵押品本身的價值。 當你提交第7章破產案時,你提供的許多文件中有一份是“意向書” ,告訴法院和你的債權人你是否會放棄或贖回抵押品或重申債務 。 您必須在提交破產案的30天內提交意向聲明。 如果您未能按時提交報表,自動停留在第31天自動提取。
然後,債權人可以自由地對該抵押品進行收回或任何其他合法收集活動。
否則,自動中止將在債權人就抵押品舉行會議30至45天后自動終止(“破產法”不清楚正確的時間是30天還是45天)。 因此,如果您打算保留財產,您需要在30天之前贖回或重申 。
如果債權人或收債員過於熱忱,並且在您申請破產後繼續收集努力,則您有權訴諸停止並賠償您遭受的任何損失。 當債權人違反自動保留時,請閱讀您的權利 。
要了解債權人在破產案件中可以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的更多信息,請參閱您是債權人嗎? 不要在破產案件中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