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蓋所得稅報告證券

涵蓋與非涵蓋證券

出於稅務目的,所涵蓋的證券是指任何經紀人必須向國內稅務局和所有者報告資產成本基礎的任何投資證券。 這包括幾種類型的股票,票據,債券,商品和共同基金份額。 涵蓋的證券包括:

未涵蓋證券是在這些日期之前獲得的證券。

少數立法史

涵蓋證券的概念首先由1996年全國證券市場改善法案引入。它指根據聯邦法律豁免國家法規的證券類別。 然後在2011年通過了另外的法案,要求經紀人報告1099-B表格中這些證券的調整基礎以用於稅收目的。

經紀人有義務指出出售涵蓋證券所實現的收益或損失是短期還是長期。 投資公司在這段時間之前沒有這種報告義務,這經常讓納稅人難以找出準確納稅申報所需的基本信息。

只有在2011年立法生效之前,公司才需要報告總收益。

涵蓋證券和表格1099-B

投資經紀人首先負責表明投資是否是1099-B表格中涵蓋的擔保。 這是一份報告出售股票,債券,共同基金和其他投資證券的稅務文件。

表格1099-B的方框3中的一個檢查表明該經紀人向IRS報告成本基礎,這意味著這是一個涵蓋的安全性。 這種資產的成本基礎通常是其原始價值加上對資本分配和股票分割等事項的調整。

涵蓋證券和8949表格

投資銷售也使用8949表將投資銷售劃分為覆蓋和未覆蓋證券。這是一個納稅表,詳細說明股票,債券和其他資本投資的銷售情況。 8949表格報告了三個小組:

稅法週期性變化,上述信息可能不會反映最近的變化。 請向稅務專業人員諮詢最新的建議。 本文中的信息並非作為稅務建議,它不能替代稅務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