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屋時的稅

主要住宅的資本收益被排除在外

由於1997年的納稅人減免法案,如果您出售您的主要住所,您可能不會承擔巨額資本利得稅 。 納稅人在出售房屋時可以排除高達25萬美元的資本收益,如果您結婚並提交聯合回報,納稅人可以排除高達50萬美元的資本收益。 這種特殊的稅收待遇被稱為第121條的排除。

第121條排除如何工作?

這是一個例子。

布萊恩在路易斯安那州擁有和住在他家三年。 他計劃以15萬美元的價格出售這棟房子,並以約105,000美元的價格買下這棟房子。 布賴恩問道:“我必須支付什麼樣的稅收?我知道必須支付房地產經紀人的費用,但是,如果有的話,其他稅種是否適用?”

當然,當您出售房屋時,可能會出現轉賬,印花稅或財產稅,並且這些稅在代管期間由業主公司編制的結算報表中詳細列出。 但是,由於Brian的收益(即購買價格或稅基與出售收入之間的差額),Brian不應該為銷售支付任何联邦所得稅,這是45,000美元,遠遠低於排除在外的250,000美元。

Brian還滿足了另一個棘手的要求。 國稅局表示,在過去五年中,房主必須擁有和住在該房產中作為其主要住所。

布萊恩在家裡住了三年,所以他的資本收益約為45,000美元,完全免稅。

這裡有更多的好消息:第121條的排除不是一次性交易。 您可以每兩年有效地出售您的住宅,而無需對收益徵收任何資本增值稅。

如果您結婚,您的收益不超過25萬美元或50萬美元,您甚至不必在報稅表上報告出售房屋的情況。

部分排除

在滿足五年五年規則之前出售主要住宅的納稅人可能仍有資格部分排除其收益。 稅法允許納稅人如果因出於健康問題或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而必須出售以重新安置工作,才能排除其部分資本收益。

如果您的雇主在您住在家中一年後將您轉移到另一個海岸的某個職位,那麼您的房屋出售與工作有關,而不是您自願選擇做的事。 您不必承擔很大的稅收,但您無法使用整個250,000美元的排除條款。 如果你在家居住一年,那麼你在你家所需時間的50%。 將50%乘以25萬美元,結果是您可以排除高達125,000美元的利潤。 任何超過此金額的收益只能支付資本收益。

如果由於服務承諾而需要搬遷,軍隊成員完全可以免除長達10年的兩年規則。

所以,繼續出售你的房子,而不用擔心山姆大叔。

除非你意識到相當可觀的利潤,或者你只在很短的時間內居住在那裡,否則你很可能會免稅。

注意:稅法會定期更改,您應該諮詢稅務專業人士 以獲取最新的建議。 本文中的信息並非作為稅務建議,也不能代替稅務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