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前配偶的記錄,您可以領取的最高社會保障福利金額是您的前配偶在其全部退休年齡時的50%。 (完全退休年齡根據您出生的年份而有所不同。)如果您在達到自己的完全退休年齡之前提出申請,則配偶福利金額會進一步降低。
- 如果你重新結婚,你不能領取前任配偶的社會保障金。 (如果您在60歲後再婚,您可以收集已故前配偶的記錄。)
- 如果您收集前配偶的社會保障福利並重新婚姻,基於您的前配偶記錄的福利將停止。
- 您必須先與新配偶結婚至少一年,然後才能根據其記錄提交配偶福利申請。
- 如果您大致了解您的前配偶獲得的收入以及他們的出生日期,您可以使用社會保障計算器來估算其收益。 要確定你的前配偶記錄中基於你的社會保障福利的唯一方法是向他們詢問他們的主要保險金額是多少。 主要保險金額(即PIA)是他們在完全退休時獲得的福利金額。 如果你打電話給社會保險,他們不能告訴你。
- 您的前配偶不必為自己的社會保障福利提交申請,以便有資格根據其記錄獲得福利,但他們必須有資格享受這些福利。 (這意味著他們必須有足夠的工作資格獲得社會保障,他們必須至少62歲,這是您最早獲得社會保障退休福利資格的年齡。
- 如果前配偶根據您的記錄收取福利,它不會以任何方式減少您的福利或您目前的家庭福利。 如果您根據前任記錄進行歸檔,則不會減少他們的福利或任何現有配偶的福利。
- 當您申請福利時,如果您是在1954年1月2日或之後出生的,社保部門會自動為您提供更多福利或配偶(或配偶)福利。 除非你是寡婦或wid夫,否則你不能選擇哪一個 - 然後應用特殊規則。
- 如果您是在1954年1月1日或之前出生的,並且您等到完全退休年齡才能提交申請,您可以選擇提交受限制的申請,以便在您自己的福利金額繼續積累的同時,您只能獲得前配偶福利退休年齡延遲到退休年齡70歲。然後,當您達到70歲時,您可以切換到自己的福利金額。 如果您在完全退休年齡之前申請, 並且由於新的社會保障法律 ,如果您出生於1954年1月2日或之後,則無法使用此限制申請選項。
- 如果你的前配偶比你年輕,你可以先收集自己的利益(因為他們還沒有達到62歲,所以你還沒有資格收集他們的利益),然後一旦你有資格獲得他們的利益,就轉而採集他們的利益。 (這將是他們到達62歲時)。 例如,假設你的年齡是62歲,前配偶是58歲。在62歲時,你可以根據你的記錄收集利益(但因為你提前提交,會減少),然後到66歲(當你的前配偶轉62)根據他們的記錄轉換為收益,但由於您提前申請,這也會減少。 這只會對你有利,如果你的配偶福利基於他們的50%(因為你提前提交而進一步減少)將高於根據你自己的記錄得到的福利。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 - 如果您在達到完全退休年齡之前獲得任何類型的福利,並繼續工作,如果您的年收入超過了允許的社會保障收入限額,那麼您可能會收回一些福利。 一旦達到完全退休年齡,該收入限制不再適用,您可以賺取任何金額並收取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