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那州收取遺產稅嗎?

亞利桑那州的遺產稅用來表示提取稅

注:國家法律經常更改,以下信息可能不會反映最近法律的變化。 對於目前的稅務或法律諮詢,請諮詢會計師或​​律師,因為本文中所包含的信息不是稅務或法律建議,也不能替代稅務或法律建議。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n o ,目前,亞利桑那州並沒有在州一級徵收遺產稅。

然而,幾年前,在聯邦遺產稅法發生重大變化之前,情況有所不同。 聯邦遺產稅法與亞利桑那州的遺產稅有什麼關係? 在2005年1月1日之前,亞利桑那州實際上確實在州一級收取了單獨的遺產稅,稱為“提取稅”,相當於整個聯邦遺產稅法案的一部分。

什麼是提貨稅?

“提取稅”是根據國稅局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在聯邦遺產稅納稅申報表( 國稅局表格706)允許的州財產稅收抵免徵收的州財產稅。每個州都有不同的稅法考慮到提貨稅,所以國家收取的稅款會根據該州自己的遺產稅法而變化。 然而,從本質上講,整體遺產稅法案並未因增值稅而增加或減少。 相反,總稅收法案是在國稅局和州稅務機關之間分攤的。

那麼這對簡單英語來說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聯邦遺產稅的一部分實際上從國稅局拿走,而不是支付給死者的州稅務機關。 因此,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如果已故亞利桑那州居民欠繳聯邦遺產稅,那麼亞利桑那州稅務局從已故亞利桑那州居民的遺產中收取提取稅。

亞利桑那州遺產稅的未來是什麼?

自2005年1月1日起,根據“經濟增長與稅收減免和解法”(EGTRRA)的規定,提貨稅正式被廢除。 為了應對逐步取消稅收的聯邦法律的這些變化,一些過去收取提貨稅的州選擇頒布法律,允許州政府繼續徵收國家遺產稅。 這被稱為“脫鉤”,因為頒布國家遺產稅的州不再以現行聯邦遺產稅法的國家遺產稅法為依據。

雖然大多數州完全沒有做任何事情,因此不再徵收國家遺產稅,但2006年亞利桑那州立法機關採取了更進一步的措施,並永久廢除了亞利桑那州法規中的州遺產稅條款。 此外,根據EGTRRA的規定,提貨稅應該在2011年恢復,但2010年的“稅收減免法”並未包括恢復提貨稅。 因此,即使聯邦法律改變以允許未來加拿大稅回歸,亞利桑那州也將無法收取加稅稅,除非亞利桑那州立法機構恢復亞利桑那州稅收法律。

有關亞利桑那州遺產稅的更多信息,請參閱亞利桑那州稅務局出版物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