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你現在是一個整體更容易
全球定位系統
GPS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期成立。 一系列衛星被放置在地球同步軌道上 - 這意味著它們的軌道與地球旋轉的速度完全相同,所以它們總是在同一個地點。 在任何時刻,六顆衛星可以“看到”一個給定的位置。 只要該接收機連接到網絡,這些衛星就可以相互通信並與地面進行通信,以向任何接收機提供位置信息。 連接是自動的 - 它不像試圖用安全的家庭網絡配置你的無線路由器。
今天,這個系統非常普遍。 它被用在我們的車輛和手機中,以幫助我們解決問題 - 特別是在我們迷路或尋找地址時方便使用。 就像手機和電子郵件一樣,這項技術已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我們甚至不知道如何生活。 由美國國防部開發,花費巨大的美國納稅人,這對世界是免費的(儘管可以肯定美國可以阻止敵人使用它)。
GPS和隱私
由於執法機構開始使用GPS通過將設備附加到車輛(其被美國最高法院宣布違憲)並從小區供應商處獲得GPS信息來開始追踪嫌疑犯,隱私問題已經悄悄上升。 這種做法變得非常普遍,“監視費”的定價已經標準化[福布斯]。
從表面上看,它看起來很昂貴,但是當你認為所有執法機構都是靠政府資助運作的時候,這只是該機構費用形式的一個數字。 該法案提交給美國納稅人。
美國與瓊斯案(PDF)將全球定位系統追踪問題帶到全國的頭條。 最高法院認為,將該設備附屬於被告的妻子的車輛違反了第4修正案的規定,以防止無理搜查,但推理令人驚訝。
PI Newswire(一個致力於私人偵探,執法,律師以及法醫和金融專業人士感興趣的新聞的網站)重新發布了最近的一篇文章,其中引用了最高法院法官Samuel Alito的話:
如果公眾不歡迎新技術帶來的隱私減少,他們最終可能會將這一發展與不可避免的情況協調一致。
阿利托似乎對這裡的脈搏有所了解。 我們不喜歡它,但我們不會打開我們的iPhone和機器人來確保我們的隱私。 雖然多數意見是“......手機用戶對隱私有合理的期望,所以他們不會被追踪......”,但評委們也承認:“......用手機跟踪,沒有明顯的侵入 - 只是一個請求。
政府不會在你的財產上種植任何物品,也不需要'抓住'任何東西。“
這使我們回到隱私問題。 通過您的汽車或手機使用GPS(或者只需購買內置技術的汽車或手機),即表示您同意使用政府擁有的跟踪系統。 這反過來又意味著你願意分享你的位置信息,因此,如果它用於找到你的未解決的許可證,或者與執法行動有關,就不會有太大的擺動空間。
請記住,被稱為“侵入性”的法律(涉及我們的個人隱私)的全部內容已經到位,以保護美國免受恐怖分子的侵害,因此,指控您涉及恐怖組織,或者以某種方式幫助他們,足以引起聯邦政府的關注。
更有意思的是,雖然這些法律越來越多地被用來對付他們打算保護的美國公民,但麥卡錫主義者的論據中有權威認為,採取反對這些法律的立場是有足夠理由懷疑隱瞞某事的。 這裡結束了無罪推定。
所以,儘管美國最高法院在美國和瓊斯裁定GPS的使用違憲,但他們也敞開了大門,利用手機信息來定位和追踪犯罪分子。
如果隱私是一個問題,或者你認為這是對你的公民自由的侵犯,你的追索權是相當有限的。 關閉手機並不一定會關閉GPS功能。 您需要徹底移除電池以確保您沒有被看到。 但請記住,這也可能會被視為您可疑活動的進一步證據。